关于做好2014年应征大学生网上报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5-07 11:40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年度征集工作安排,按照今年《国防部开展网上报名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入伍预征和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及条件

网上报名预征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和应届毕业男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预征对象审查条件按照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执行。

二、征集办法

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既可以在高校地应征,也可以在生源地应征。今年大学生报名时需填写“应征地”,其名单将发往应征地兵役机关。

三、预征网上报名程序

为推进征兵信息化建设,从今年开始,依托“全国征兵网”实施网上征兵报名及完成相关工作。

(一)应征报名。从即日起至5月24日前,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登记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同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对预征大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学历情况进行鉴定,并填写结论加盖公章)、《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要求及流程见附件3)、《应征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二)初审初检。网上报名后,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的还须持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底卡(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张1寸免冠近照、成绩单到本学院辅导员处报名登记,各学院辅导员对应征报名人员的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并填写情况证明书(格式见附件1);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学生应联系当地征兵机关进行报名登记。

(三)5月26日各学院下载、填写《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应征花名册》(见附件2,必须上报电子版) ,并将自愿应征学生材料汇总统一上报学生处武装部。

同时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报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5月27日学生处武装部对各学院上报的自愿应征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备案。并将审核合格的自愿应征学生材料上报南岗区人民武装部。

同时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返给各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务必要在学生离校前,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进一步办理手续。

(五)6月初,南岗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应征对象体检和复检、复查工作,并配合征兵部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联审,参加体检、政审的学生必须保证信息畅通,并按学校和南岗区征兵办通知要求留校或返校。

四、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各学院要认清形势,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征兵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节点;要建立本院的征兵工作组织机构,并确定具体负责人上报学生处武装部。

2.全员动员,宣传到位。征兵宣传是完成征兵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别是针对今年征集时间调整的实际,各学院更要全员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征兵政策宣传。

3.加强教育,确保质量。各学院对参加完体检政审的学生要负责搞好安全教育,参军学生要确保自身安全,严禁学生在政审后参加各类非法组织或发生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入伍资格,入伍后也会做退兵或除名处理,并在驻区高校通报批评,上报省教育部门。

4.强化沟通,畅通信息。由于征兵时间的调整,征兵报名、体检、政审的时间正好和高校期末考试、暑假相冲突,各学院要加强与应征报名学生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以便能及时把学校和上级的各项指示传达给每一个学生,确保今年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二:情况证明书.doc

学生处 武装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