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管理科管理职能
1.负责开展评优评先工作。包括推选黑龙江省三好学生、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校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丁香校园之星、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以及相关宣传表彰工作。
2.负责开展违纪处分、解除工作。包括学生违纪行为调查、处理及后续教育。及时受理二级学院上报违纪处分、解除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履行程序。
3.负责大学生服务中心工作。做好大学生服务中心学生志愿者管理,协调各职能部门,确保服务中心平稳运转。
4.负责牵头开展毕业典礼、开学典礼、迎新等工作。包括学校主要领导的代拟稿撰写、学生代表发言稿审核修改、方案初稿制定、后续新闻报道、现场布置等工作。
5.负责大学生劳动教育工作。做好课程、师资队伍、教研室建设,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6.负责做好办公室相关工作。做好处内年度总结、计划上报及日常报销、登记;做好网站维护及稿件审核;做好年度归档、防火安全检查、资产统计等工作。
7.负责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包括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少数民族学生方针政策;少数民族学生日常管理、教育、服务;收集和上报少数民族学生信息;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活动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政科(学风建设办公室)管理职能
1.负责学生日常主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思想状态、成长状况等信息调研工作;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
2.负责学生学风建设系列工作。
3.负责学生“一站式”综合社区建设相关工作。
4.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总体规划、管理制度、开展学习交流、培训、科研、考核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防教育科管理职能
1.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国防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征兵及兵役登记检查工作;做好入伍大学生学籍管理、退伍后复学和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3.负责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和双拥工作。
4.负责指导学生军事兴趣类社团工作。
5.负责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易班发展中心管理职能
1.负责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哈尔滨学院学工”微信公众号、“哈院易班”视频号、“HrbuYiban”抖音、哈尔滨学院微博等网络平台运营维护工作。
3.负责全校学生工作的网络新媒体宣传报道。
4.负责各类会议、活动的照相、录像、视频制作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大学生资助中心管理职能
1.负责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师范生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一卡通” 平台社保卡办理工作和发放工作。
2.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评审及贷后管理工作。
3.负责校内各部门、校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助贫困生的项目管理工作和特困生物价上涨补贴工作;负责学生突发危困事件救助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各学院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及贫困生的建档及管理工作;负责贫困学生绿色通道的报批手续工作;负责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公费师范生和西藏学生教育补助工作。
5.负责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队伍培训工作;负责学校资助热线电话的咨询解答;负责全国资助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
6.负责大学生医保工作、校责险的相关工作。
7.负责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舍务管理科管理职能
1.负责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工作。
2.负责学生公寓楼长的聘任、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学生寝室资源的调配、住宿学生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确保维修、保洁、治安及各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5.负责学生寝室文化建设、“一站式”学生综合社区建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心理发展中心管理职能
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2.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3.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的测量、评估以及档案建设工作。
5.开展心理危机评估、预防干预、转介就医工作,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拓展家校联合育人渠道,密切家校联系。
6.指导二级心理辅导站、心理辅导员工作室、公寓心理工作室建设,完善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7.指导学生心理社团建设,微信公众号宣传与管理、预约咨询管理等工作。
8.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理论和技术的实证研究,为学校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供信息、对策和建议。
9.推进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建设,形成家校协同、校社合作、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一体化格局。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