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工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6日 14:19

各项目组: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进展情况,确保课题研究任务保质、按时完成,按照《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定于2012年11月中旬起对201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组

组 长:孙 路

副组长:孟照凯

组 员:王志伟、王海涛、罗秋滨、张新全、高 春、刘 宏、孙博玲、赵 全、

杨红孺、张鸿静、葛英亮

秘 书:赵 莹、路雯婧、陈欣欣

二、检查范围

2012年5月正式立项的3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检查内容

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学生参加课题情况、课题经费垫付使用情况、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四、检查安排

1、本次中期检查按立项级别分组进行项目答辩。

2、每个项目组请于11月19日下班前向教学秘书提交《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并准备答辩用的PPT(不超过10分钟)。

3、学院于11月20日和11月21日组织专家听取各项目组负责人中期检查的答辩汇报,同时认真检查各项目的中期报告和工作日志等项目材料。对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通过和未通过四种。凡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项目,将终止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格,并收回全部经费。

五、报送材料

1、《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各一份)

2、有关成果材料

六、项目组成员公开发表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的论文须标注: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同时分别标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发表的论文未进行以上标注的,不参与创新创业成果奖励的评审。

附件2:项目名单.xls

哈尔滨学院工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