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研究生处欢迎您!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毕丹丹 发布时间:2026-04-22浏览次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持续深化教风学风建设,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定于本学期第8-11教学周组织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检查取培养单位全面自查研究生重点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培养单位成立期中教学自查工作小组,全面开展教学运行、培养环节等自查工作

2.研究生处将深入各培养单位进行抽查,重点督查课堂教学学术组会、实验实训等关键环节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

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教学质量、教学进度,有无擅自停课、调课、更换授课教师等违规行为;检查研究生课堂出勤、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及到课率等情况。

2.教学资料管理情况

检查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等文件的制定、修订与执行情况,以及相关教学材料整理、归档与留存情况。

3.培养环节落实情况

全面检查在读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进展,重点核查研究生学术组会常态化开展、实验研究进度、实践教学落实、文献研读与学术交流等情况。

4.课程考核组织情况

重点检查前八周结课课程的考核组织工作,包括考核方式是否科学规范、考核过程是否严谨、考核材料是否完整归档、成绩评定是否客观公正等。

三、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阶段:420-58日,各学院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2.学校抽查阶段:56-513日,研究生处组织开展现场抽查;

3.材料报送阶段:511-515日,各学院完成自查总结,整理汇总材料并按时报送研究生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或培养环节滞后的情况,须在总结中明确说明原因、责任主体及整改完成时限。

2.各学院要全面总结本学期以来研究生教学运行、培养管理、质量保障等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规范完整的书面自查总结报告,按要求报送至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26420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