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关于2013年暑假住宿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6-21 09:55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

暑假就要到了,为了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我校公寓假期进行改造、粉刷的实际情况,现将学生公寓假期学生住宿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3年暑假期间要求学生离校返家,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住宿。

二、学生第二公寓更换门窗,请各二级院要求将在此公寓住宿的女生的被褥等物品打包,然后统一存放教室。

三、因购票时间导致需要晚走的同学,需要持身份证及车票原件和复印件到楼长处登记。

四、因学校安排参加活动需要住宿的学生由组织单位注明活动内容、参加人员名单、具体活动时间等上报学生处,且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辅导员、书记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到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楼长处领取并填写住宿申请表,经学生处审查、批准后方可住宿;批准后的住宿申领表复印三份(一份交所在院系辅导员处留存、一份交公寓楼长处备案、一份本人保管)。

五、假期经批准住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寓的各项规定,出入公寓必须遵守公寓假期作息时间,并出示学生证和所在公寓发的假期住宿证等相关证件。住宿学生一律不得串寝,更不得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寝室,寝室内不允许使用违规电器,不得吸烟,如造成火灾,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理。住宿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贵重物品如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放在寝室,自备电脑要锁好,出入寝室要及时反锁好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严禁私藏管制刀具,如违反公寓管理规定一律取消其住宿资格。

四、假期墙壁电供电时间:1600—21:00

    假期照明电供电时间:下午330-----22:00

五、各二级学院指派辅导员、学生负责人,并将联系电话报公寓管理中心,建立留校学生信息联络网及联系人制度,准确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及动态,做好管理及服务工作。

 

学生处 公寓管理中心

20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