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校园文明的窗口,是检验学生个体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是人格的考场、生活的课堂,是学生“三自”能力培养的阵地,其中,广大学生干部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决定了公寓的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全院学生干部的形象,同时也关系到寝室风、校风的形成。从学生干部的现实情况看,搞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因此,决定在学生公寓实施《学生干部基础文明素质考核办法》(各院可根据根本“办法”制定相应详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强化学生干部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良好寝风、校风形成。
二、考核对象: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 重点培养对象 院、系级学生干部各班主要干部。
三、考核内容:
暂从三方面进行考核:
1、卫生 2、纪律 3、参与公寓管理
四、标准与记分办法(以下标准是以全面履行舍规、舍纪为基本条件):
1、卫生标准(100分):被叠放有棱角,罩、单干净。达不到标准每次扣1?2分。
2、纪律标准(100分):无警告(含警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否则按零分计。受到公寓中心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3、参与公寓管理:
(1) 积极参与公寓义务服务(加2?5分)
(2) 制止外来可疑人员,推销人员(加2?5分)
(3) 制止外来闹校人员,制止偷窃行为、抓获窃贼(10?15分)
(4) 提供违法、违纪事件破案的有效线索(加10?15分)
(5) 对火灾、火患能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理、控制(加10?15)
(6) 及时制止和汇报打仗斗殴、集体闹事事件,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10?15分)
(7) 在重大政治和法律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并及时汇报(加10?15分)
五、考核办法:
学生处学生公寓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重点考核院级学生干部。各系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重点负责本院学生干部考核工作。
学生处学生公寓和各系分别建立学生干部考核档案(制表归档)。
考核领导小组每周对“卫生”抽查1?2次,抽查结果记入本人考核档案内,并与周一公开宣布扣分者名单。
对“纪律”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办法,随时发生随时扣分,学生会舍务部每周汇报一次纪律情况。
对“参与管理“情况采取学生个人申报(到公寓管理员处领取申报表)调查核实相结合的办法执行,如发现弄虚做假行为取消考核资格。其中第(1)、(2)、(3)需由公寓管理员,公寓中心领导同时签字认可。第(4)、(5)项需由公寓中心领导和参与调查事件人员同时签字认可。第(6)、(7)项需由各系辅导员,学生处学生公寓有关人员同时签字认可。经认可后报予考核领导小组或院系。每学期末将把考核结果通报各院系。
六、考核结果及适用范围:
1.考核领导小组按记分情况,每学期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档次
项目 分数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卫生
| 96分以上
| 90分
| 89分以下
|
纪律
| 95分以上
| 90分以上
| 89分以下
|
参与公寓管理
| 25分以上
| 10分以上
| 2分以下
|
2.考核结果适用范围:
(1)做为学生干部调整、选拔参考的基本条件。校级学生干部和系
(院)级主要学生干部须达到优秀标准。系(院)级学生干部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标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担任班级以上主要干部。
(2)各系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末把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重点发展
对象考核情况向组织部、系党支部通报情况,做为基础考察依据。
(3)做为各级(类)评优基本条件。
七.考核领导小组: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学生处学生公寓有关同志组成。
各系(院)考核领导小组由辅导员及部分学生组成。
学生处学生公寓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