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院学生公寓年度综合考核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09-03 13:09浏览次数:

为促进公寓在德育评估工作中更加公正、合理、全面,为深入落实我院《学生处2004年工作要点》,发挥二级院思想政治工作主体作,结合学生公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宗旨:

发挥公寓育人的综合功能;确立二级学院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在公寓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公寓齐抓专管模式的确立;努力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综合考核方式。

二、考核内容:

1.寝室卫生。

2.纪律。

3.标兵寝室比例。

4.卫生免检寝室比例。

5.学生公寓干部队伍建设和实践参与工作。

6.迎新生及调寝工作。

7.毕业生文明离寝工作。

8.辅导员公寓工作情况。

9.公寓安全工作。

10.公寓公共劳动。

11.公寓文化和大型参观、检查、评比工作。

12.二级院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寝室行为表现情况。

13.公寓创新工作。

三、实用范围:

德育评估方案公寓项目。本项分为三个档次,分值为10分、7分、4分。

四、考核细则和分值:

第一:寝室卫生。(按100分合计,月计分按百分比合分)

公寓寝室卫生检查内容、标准

项 目

检查内容

标 准

扣 分

床上下面

被褥、枕头叠放平整,床单平整,个人用品干净。

整齐,被摆放朝门,床下物品摆放整齐,个人用品干净。

0.5--1分

门窗面

是否窗明几净、摆放有序。

窗明几净,摆放有序,窗台无杂物,门面无污迹。无乱贴乱画。

0.5--1分

地面(暖气片)

是否干净。无杂物

洁净,盆内无污水,无卫生死角。

0.5--1分

桌面、家具

摆放。

桌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家具按规定位置有序摆放。

0.5--1分

墙面

是否乱贴、乱钉、乱挂,是否有污迹、灰尘。

布置要美观,高雅健康,不准乱贴、乱钉、乱挂,无灰网、无污迹。

0.5--1分

壁橱

内部物品及下层隔内物品摆放。

整齐、干净、有序。

0.1--0.5分

空气

是否有异味。

清新。

0.1--0.5分

衣物

悬挂。

悬挂有序,不影响房间整体布置和检查视线。

0.1--0.5分

操作方式与说明:①被的叠放方式包括见棱见角和方正两种,各二级院可自主选择一种方式。学生处根据各二级院的选择进行计分检查。各二级院自检自查。

②学生公寓卫生检查分为不定时抽察和公开检查两种方式。检查工作由楼长亲自带队进行。确保检查的公正性。

③学生公寓实行卫生周通报制。

④要求寝室张贴二级学院标志、张贴值日生表(同时标明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情况)。

⑤实习、见习寝室按基本要求。

⑥毕业生离校前一个月卫生应达到基本要求。

⑦凡学生在床上休息可以打开被盖在身上。

第二:学生纪律(按100分计,月计分按百分比合分)

纪律检查内容和扣分标准

项目

扣分标准

项目

扣分标准

晚归

3分/人次

无故夜不归宿

5分(周一至周四晚)

(请假方式:持有二级院导员签字的假条报到楼长处)

大声喧哗,起哄,打闹,踢、拍球,制造声响

1分/人次

寝室内饮酒

5分/人次

卧床吸烟,随便扔烟头(提倡禁烟)(烟头放在有水的烟缸内)

5分/人次

私自带外来人入楼

3分/人次

搞营销等经营活动或帮助外人搞营销活动

3分/人次

周一至周四打扑克

2分/人次

楼内存放自行车

1分/人次

私自使用蜡烛等明火设施

5分/人次

不服从管理

2分/人次

往楼道倒垃圾、扔杂物、泼水

5分/人次

上课期间无故在寝室逗留

2分/人次

对入寝管理人员不礼貌

1分/人次

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按价赔偿)

5分/人次

(另见附件1《严格治寝十条》)

说明:按卫生和纪律计分情况每月评出卫生纪律文明寝室,授予流动红旗;楼长对纪律情况采取周通报制;学年内 有6次以上获得流动红旗的寝室有资格参加一年一度的文明寝室标兵评选工作。

第三:标兵寝室比例:(按100分计)

年末评出文明寝室标兵,计算出占各二级院寝室总数比例,分出三个档次计分,即100分、90分、80分。

第四:卫生免检寝室比例:(按100分计)

学生处对上报的免检寝室进行跟踪考核,年末最后确认免检资格。计算出占各二级院寝室总数比例。分出三个档次计分,即100分、90分、80分。

(另见附件2《学生寝室卫生免检实施方案》)

第五: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按100分计)

1.二级院学生会舍务部能够经常深入宿舍检查,效果明显(分三个档次计分:即40分、35分、20分)。

2.为每栋公寓楼选派5--6名优秀学生干部直接参与各楼管理,各楼长对其表现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进行考核,综合打分(分三个档次计分:即60分、50分、30分)。

第六:迎接新生及调寝工作(按100分计)

1.能够认真落实“公寓迎新工作通知”(分三个档次计分:即30分、20分、10分)。

2.迎新时能够按时将男女生人数报予公寓(分三个档次计分:即15分、10分、4分)。

3.积极参与寝室调整工作,及时领取钥匙,领到寝室钥匙后,按时分配好房间、床位、箱位,张贴名单。搞好室内卫生。(分三个档次计分:即20分、15分、6分)。

4.迎新入住过程秩序井然,服务热情周到,做到学生安心、家长放心(分三个档次计分:即20分、15分、10分)。

5.认真落实“公寓调整寝室方案”(分三个档次计分:即15分、10分、4分)。

第七: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分值100分)

1.高空抛物现象(分三个档次计分:即50分、30分、10分)

2.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分三个档次计分:即20分、15分、5分)

3.寝室卫生达到基本要求(分三个档次计分:即15分、10分、5分)

4.有针对性地进行个体教育,积极开展活动,营适良好人文氛围(上交汇报材料)(分三个档次计分:即15分、10分、5分)

第八:辅导员公寓工作情况(按100分计)

1.积极与学生公寓配合,作好公寓工作(分三个档次计分:即15分、10分、5分)

2.能够做好值班工作,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分三个档次计分:即25分、20分、10分)

3.深入学生寝室,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公寓楼后,在收发室记事本上详细记录每次入寝工作情况)(分三个档次计分:即20分、15分、10分)

4.能够积极配合学生处做好打架斗殴等事件处理工作(分三个档次计分:即40分、30分、10分)

第九:公寓安全工作(按100分计)

1.每学期召开1--2次安全意识宣传工作会议(分三个档次计分:即50分、40分、30分)(会后整理出材料由学生干部报予公寓)

2.各寝室设立安全负责人,张贴在门的上亮处(分三个档次计分:即20分、15分、10分)

3.因学生自身安全意识淡薄而造成的公寓安全事故比例(分三个档次计分:即30分、20分、10分)

第十:公共劳动(按100分计)

1.组织完成公寓分担区的清扫、擦玻璃工作(分三个档次计分:即50分、40分、30分)

2.完成交办的其它公共劳动任务(分三个档次计分:即50分、40分、30分)

第十一:公寓文化和大型参观、检查、评比工作(按100分计)

1.开展“雅化”寝室活动(一年一次)(分三个档次计分:即我40分、30分、20分)

2.配合公寓做好上级领导及兄弟院校参观检查、省寓专会联检、市爱卫会检查工作(分三个档次计分:即60分、45分、30分)

第十二:二级院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寝室行为表现情况(100分计)(分三个档次计分:即100分、90分、80分)

(另见附件3《哈尔滨学院学生干部基础文明素质考核办法》)

第十三:创新工作(100分)

各二级院可在每年4月份前申报创新方案,经学生处认可后操作,年底按工作实际效果计分(分两个档次计分:即100分、80分)

五、操作办法:

学生处各公寓楼长按以上13项内容以二级院为单位建立考核档案,全面负责记分工作,每年德育评估前半个月上交学生处进行综合统计,按各院最后得分情况划分三个档次。

附件1:

严格治寝十条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严肃舍规舍纪,学生处修改制定了《严格治寝十条》

1.高空抛物,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破坏公共卫生,往楼道、厕所等处倒垃圾,在走廊内大小便,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个人财物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从严处理。

2.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者(包括在寝室内玩麻将即视为赌博)没收其赌具,给予警告处分。

3.私自带外来人入寝者,给予校内通报批评;私自带异性入寝者,给予警告处分。

4.留宿异性,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5.在校内大声喧哗,播放音响,屡教不改者;摔瓶子、放鞭炮者;晚熄灯后有扰乱学生休息的声响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私接电源,私自使用电器及使用酒精炉等明火设施者,没收用具,给予警告处分。

7.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扰乱宿舍秩序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8.无故晚归者,给予校内通报批评,每月累计两次(含两次),每学期累计四次(含四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9.不服从舍务人员(包括舍委)管理,有侮辱、顶撞,以蛮横态度对待者,给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从严处理。

10.各级学生干部要模范带头地遵守舍规舍纪。如有违反以上条例者,从严处理。

附件2:

学生寝室卫生免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调整我院“升本”后学生公寓管理思路,进一步推动形成公寓齐抓专管的局面,发挥各二级院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道德水平,使宿舍卫生管理更趋公正、合理、透明,学生处在过去实施《免检寝室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学生寝室卫生免检实施方案》。

二、免检条件:

1.被叠放整齐,室内无乱贴、乱挂。

2.门、窗、四壁无污迹,无灰尘。

3.地面干净,无杂物、烟头、纸屑等,盆内无污水。

4.无垃圾死角。

5.家具,扫除工具、书架、餐具、暖瓶等物品摆放整齐,清洁干净。

三、申请办法:

根据上述条件以寝室为单位,以自愿为前提,提出正式申请,报予二级院,经二级院实地检查认定后,通报全院。

四、管理办法:

1.申报免检寝室以学生自愿为前提,提出申请后报由二级院申批。

2.经二级院和学生处批准后,各二级院学生会舍务部采取参观式检查,及时向辅导员反馈免检寝室情况。

3.学生处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检查记录,对违反免检条件的寝室提出批评建议或免除免检资格。

附件3:

哈尔滨学院学生干部基础文明素质考核办法

学生公寓是校园文明的窗口,是检验学生个体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是人格的考场、生活的课堂,是学生“三自”能力培养的阵地。其中,广大学生干部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决定了公寓的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全院学生干部的形象,同时也关系到寝风、校风的形成。从学生干部的现实情况看,搞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因此,决定在学生公寓实施《学生干部基础文明素质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强化学生干部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良好寝风、校风形成。

二、考核对象: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 重点培养对象 学院、二级院学生干部、各班主要干部。

三、考核内容:

暂从三方面进行考核:

1.卫生 2.纪律 3.参与公寓管理

四、考核标准与记分办法(以下标准是以全面履行舍规、舍纪为基本条件):

1.卫生标准(100分):被叠放整齐,罩、单干净。达不到标准每次扣1--2分。

2.纪律标准(100分):无警告(含警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否则按零分计。受到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3.参与公寓管理:

(1)积极参与公寓义务劳动(加2--5分)

(2)制止外来可疑人员、推销人员(加2--5分)

(3)制止外来闹校人员,制止偷窃行为、抓获窃贼(加10--15分)

(4)提供违法、违纪事件破案有效线索(加10--15分)

(5)对火灾、火患能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理、控制(加10--15分)

(6)及时和汇报打架斗殴、集体闹事事件,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加10--15分)

(7)在重大政治和法律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并及时汇报(加15--20分)

五、考核办法:由各公寓楼长进行单列计分检查,建立考核档案。

六、考核结果适用范围:

1.做为本项考核依据

2.做为学生干部调整、选拔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