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军事理论课教师考核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6-24 15:13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军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和教育部、总参、总政200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军事训练课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学生处拟在校内辅导员队伍中招聘军事理论课教师。为做好招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工作,保证的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军事理论课教学是通过给大学生讲授中国国防、军事思想、世界军事、军事高技术以及高技术战争,使大学生了解当前国际军事斗争形势,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和军事科技知识,履行法律所赋予的兵役义务,使其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保卫者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师的考核聘任

组 长:王利民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张旭东 (学生处处长)

张文彦 (人事处处长)

王 峰 (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

丛 军 (教育发展研究会主任、教务处副处长)

工作人员:吴立刚(学生科科长、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军事理论课

教研室主任)

高彩霞(学生科主任科员、国防教育办公室成员)

陈 迪(学生科主任科员、国防教育办公室成员)

路今钊(学生科主任科员、国防教育办公室成员)

三、考核要求和对象

(一)、热爱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二)、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

(三)、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辅导员;

(四)、身体健康;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

(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四)、结果公式;

(五)、颁发聘书;

三、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6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4:00

地点:1号教学楼6楼网络课程控制室

四、考核方法和面试(试讲)内容

(一)、考核方法:

1、考核采用面试(试讲)形式,试讲时间每人为15分钟。按指定教材章节内容进行试讲;

2、面试采用评委打分方式,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人,进行公示,聘用。

(二)、面试(试讲)内容: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军事理论教程》中的第一章《世界军事》中第一节国际战略环境或者第二节国际战略格局内容,自选其一即可。

附件一: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二:哈尔滨学院军事理论课教师招聘评分表.doc

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