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黑龙江省省内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4-05 07:55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请将需要办理黑龙江省省内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同学的回执单收齐并审核,统一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下发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将审核后的回执单及时返给学生,有的学生需要拍照上传,有的学生需要邮寄回当地。高校留存部分由学生自己交到一号楼一楼财务处。

注意事项:

一、学生应将回执的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二、辅导员收齐后审核在空白处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4月19日前以二级院为单位统一上交到学生处唐老师处,不受理学生个人办理。

四、此项工作的对象为在黑龙江省省内办理生源地贷款需要续贷的学生,在黑龙江省外办理贷款的学生不必通知。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