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9-19 14:33浏览次数:
各学院:
请通知办理了2016-2017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携带个人受理证明于9月末前到一号楼一楼财务大厅办理回执录入,逾期未办将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发放贷款。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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