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123号)文件要求,我校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工作将于本月开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4月30日。
二、网报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找到
,进行账号注册,务必将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2.填写并查验学籍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普通话水平标准: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其他专业为二级乙等、少数民族为三级甲等。
3. 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顶部导航栏中
按钮,在导航栏中选择
模块,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按照要求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承诺人”处签字。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
7.申请人要牢记身份证号、密码、系统生成的报名号,以备修改和查询报名信息。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至5月17日。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将全部材料报送至本学院辅导员处,由本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各学院收集和初审材料时间为4月22日至5月8日。学校审核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7日,各学院将收集的全部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进行审核,学生处审核无误后报送上级相关单位。
2.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信息(附件1),填写准确后粘贴至档案袋正面。
(2)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打印纸)。
(3)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时出示)。
(4)《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或《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
(5)如在网络报名系统中没有认定《普通话等级证》的人员,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学业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在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处用下划线标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审核,如教育学和心理学非必修课者,需说明情况。
(7)参加教育教学见习、实习鉴定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实习单位应为公立或民办学校,其他社会学校不予审核。
(8)申请人需提供小2寸蓝色免冠照片1张,并在照片后标注学院、姓名及身份证后四位,交于本学院辅导员处保管,本次认证申请的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所提供的照片须一致,以免影响认证工作。
(9)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现场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地点在校卫生所(3号教学楼一楼左侧),各学院要按照时间安排(附件4)进行体检。申请人需将电子照片粘贴至体检表电子版后,用A4纸双面彩色打印,并于体检当日携带与身份证一共出示,由学生处现场审核后进行体检,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及时将工作要求传达至每名师范类毕业生,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中名字必须一致,各个印章要完整清晰,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报市教育局。
3.按照有关要求,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截止于8月31日。如在8月31日前申请未合格的同学,将按照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证相关要求申请。
联系电话:86617921(内线7921)
学生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