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尔滨学院春季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5-02 09:56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维护高校稳定工作,关爱学生身心健康,预防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对心理危机易感人群进行排查和干预,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外部压力是诱发学生心理危机和精神疾病复发加重的重要因素。各学院在对学生进行全面排查的同时,要特别关注自身抗压能力弱的心理危机易感人群,特别是近期遇到情感变化、家庭变故以及大四不能毕业的学生。重点做好以下14类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

    1.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者;

    2.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严重抑郁症、恐惧症、强迫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4.身体患有严重生理疾病者;

    5.近期发生过重大负性生活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伤害、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者;

    6.存在严重睡眠障碍,如嗜睡或严重失眠者;

    7.学习压力大、休学、降级或近期遭遇处分行为异常者;

    8.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心理严重者;

    9.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仍然在校学习者;

    10.近期情绪波动较大,如情绪过于高涨或低落者;

    11.过于冲动,控制自我能力差者;

    12.情感挫折情绪低落者;

    13.大四不能毕业者

    14.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者。

二、排查时间

    52510日。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充分认识到季是心理危机和精神疾病高发季节,早期症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要制定排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把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作为有效发现和识别学生中高危人群,从根本上防止心理危机形成和爆发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2建立档案,重点干预。各学院要进一步提升危机事件处理和干预能力,强化干预实效性和针对性,力求做到心理危机干预发现在萌芽,解决在萌芽。对于出现危机倾向的学生,要及时开展教育、支持帮助,定期跟踪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安排咨询;对于危机症状表现明显的学生,要及时进行与家长建立联系,并由心理中心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转介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3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高校要以此次排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级网络建设。要根据不同学生群体的心理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安排生命教育讲座,促进学生树立健康意识、生命意识。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委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及时跟进、注重实效,明确分工、形成合力。通过有效工作,努力培养学生阳光心态,尽量减少学生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

    4、请各学院务必按着要求进行排查,每个辅导员均需填写《学院学生2017年春季心理状况排查表》及《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由院系心理辅导员汇总后于5月10日之前到心理中心邮箱xinlihrbu@126.com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