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的时代新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哈尔滨学院丁香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1.组织发动(10月21日—10月26日)。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辅导猫”、易班、微信群组、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丁香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确定候选人。
3.报送阶段(11月3日)。附件1经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后附佐证材料,有效时间应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
4.初审阶段(11月4日—11月7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
5.终审阶段(11月10日—11月11日)。学生处汇总初审结果,呈“丁香校园之星”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6.公示阶段(11月12日—11月14日)。审定后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做出表彰决定。
电子版报送邮箱:hrbuxg@126.com
纸质版报送地点:崇德楼1221室
学生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