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丁香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满发布时间:2025-10-21 15:2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的时代新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届哈尔滨学院丁香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1.组织发动(1021—1026日)。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辅导猫、易班、微信群组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丁香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027—1031日)。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确定候选人。

3.报送阶段(113日)。附件1经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后附佐证材料有效时间应为2024114日至2025113日)

4.初审阶段(114—117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

5.终审阶段(1110—1111日)。学生处汇总初审结果,呈丁香校园之星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6.公示阶段(1112—1114日)。审定后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做出表彰决定。

电子版报送邮箱:hrbuxg@126.com

纸质版报送地点:崇德楼1221

学生处

202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