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应征入伍学生(含女生)必须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网上没有报名则不予补偿学费。
1、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正确填写、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就读起止时间不要填错,亲属联系方式要填全,学费、贷款信息要如实填写,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统一在“存入银行”一栏中留学校统一发的哈尔滨市开户的建行卡信息。这张建行卡不要注销,不要丢失。
3、各学院于6月10号前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报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郭老师。
4、6月11号学校将审核后的申请表发给各二级学院。
5、各二级学院务必要在学生离校前,将学校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去武装部办理下一步手续。
6、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还须填写一式两份《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见附件)。
7、学生离校后持《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批准入伍地征兵办签字、盖章。
8、以上盖好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在入伍时尽快办理完毕,通过同学等人转交给学生处郭萌老师。不要邮寄,以免丢失。郭老师电话:0451-87085526
注:申请学费补偿为自愿,过期没有交表就视为自动放弃补偿学费,责任自负。
10、申请表上所留家里联系电话要能联系上,学费补偿款到学校财务账后,财务处往你表上所留的哈尔滨市开户的建行卡里汇钱,汇后学校会打电话通知你的家里人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