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结题及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6-08 11:00:25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全省文化艺术科研工作任务要求【见附件1】,现启动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结题和艺术科研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相关要求

(一)申报学科

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学科包括:艺术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与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文物考古研究,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研究等。有关内容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2或文化部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mcprc.gov.cn)查阅】。

2011年度全省艺术规划课题重点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凡承担艺术规划课题研究项目尚未完成者一律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专业专家推荐。

(三)申报提交材料

申报艺术规划项目课题请填写《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2】一式三份,活页5份,提交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二、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相关要求

1.各课题组负责人【见附件3中项目表】需按要求填报下列①—⑦相关表格【见附件3】,提交结题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

① 立项申请书及任务下达书

②结题报告书【注:第六页“完成单位鉴定意见”由本人拟好,不需签字盖章】

③研究报告

④课题成果,如教材、论文、课件、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⑤开题报告

⑥项目年度检查表

⑦项目验收简表

2. 结题研究报告要突出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效果。研究报告要突出:(1)问题提出的背景;(2)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3)主要研究方法;(4)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5)成果及突破点;(6)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

3. 课题成果主件可以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课件等,提交材料同时必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课题成果主件是专、编、译著的,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课题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万以上;课题成果主件是论文的,必须提交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公开发表论文5篇以上。

4. 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全体成员必须2人以上,课题研究时间1年以上,否则不予结题。课题变更需有学会审批的课题变更审批表,否则结题证书按立项审批书办理。

申请结题者需填写验收材料目录,并按验收材料目录顺序一式三份上交纸质材料(原件另交)。提交材料中的①~⑦项电子文件(打包以课题负责人姓名作为文件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三、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要求

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分为专著类、教材类、研究报告类与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三大类别,拟设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凡公开发表、出版的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广播电视等艺术门类的艺术科学理论成果均可参评。论文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000字以上。

申报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需填写《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4】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研究成果原件一套。

四、结题费用

每项申报需交评审费200元(代收)

五、联系方式

(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4月11日;

报送地点:行政楼225房间;

联 系 人:袁毅纯;

联系电话:86613372;

(二)艺术科学课题申报及结题材料

报送时间4月11日;

报送地点:行政楼114房间;

联 系 人:马洪丽 ;

联系电话: 87505603;

科研处

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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