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2015-02-08 11:23:43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已在文化部网站正式发布,即日起我校开始受理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见到通知后及时传达,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至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至3年。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其中:

1.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并在申报时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

2.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在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并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等主要信息。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5.其他注意事项已在《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

二、申报方式

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其他说明

网上申报及材料上报时间3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马洪丽

联系电话:86673372 18145656603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225室

附件1.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2.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3.2015年网上申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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