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基层单位工会: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校民主管理和二级学院及基层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按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各二级学院和基层单位工会须在2011年4月30日前召开二级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 议题:
1、 听取学校下拨给本单位的年度经费使用安排及上年度经费的使用情况。
2、 本单位的工作报告。
3、 增补学校教代会代表。(各二级学院和基层单位由于人员流动而造成的代表名额不足,要按照学校教代会代表的资格和比例进行增补。原有代表资格不变。代表名额占在职教工人数的10﹪)
各二级学院和基层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以及教职工关心的问题确定其他议题,在广泛听取党、政和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基层工会委员会研究通过,报基层党总支研究同意后确定。
二、大会召开的形式:
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召开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
三、代表的产生:
增补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产生按照《哈尔滨学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要求:
1、各单位召开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的各项工作要在各单位工会和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工会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做好召开本单位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2、各单位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召开的形式、议题、代表名额及召开时间等事宜须在大会召开前两天以报告形式上报学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
哈尔滨学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doc
2、
哈尔滨学院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名单.doc
中国教育工会哈尔滨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