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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哈院办发〔2025〕20号

时间:[2025-12-31]  来源:后勤管理处

哈院办发202520



关于印发《哈尔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2025年第5次(总第53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哈尔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哈尔滨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报告及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2.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确保信息传递迅速、准确、完整,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4.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5.遵循科学原理,采用科学方法,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的监测、检测和防控手段,提高应急处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应急指挥机构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哈尔滨学院校长

副组长:哈尔滨学院分管后勤副校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图书馆、各学院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2.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组织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各部门行动。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情况,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组织开展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4)保障应急物资、经费的落实,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日常管理机构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其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2.收集、分析、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组织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评估。

4.协调各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配工作。

三、监测与报告

(一)日常监测

各班级辅导员及时掌握学生身体状况,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呕吐等疑似传染病症状或群体性不适,立即通知校卫生所。安排专人定期对食堂、饮用水设施、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或卫生关键场所进行卫生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环境卫生、通风情况等,查看是否存在卫生隐患,如食堂食材变质、饮用水污染、场所消毒不达标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鼓励师生员工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若自身或发现身边人员出现可能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异常健康状况,主动向辅导员报告,提供详细病情信息。

(二)收集、汇总制度

建立多渠道息收集网络, 对于收集到的信息,校卫生所工作人员需在第一时间与报告人进一步沟通,详细询问事件发生经过、具体症状表现、涉及人员范围等细节,确保信息真实可靠,避免误报。若涉及疫情相关信息,必要时前往现场查看、核实,向周边师生了解情况。

(三)报告制度

1.内部报告流程: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报告人(师生、辅导员、场所巡查人员等)立即向校卫生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基本情况、主要症状表现等相关信息。校卫生所在初步核实信息后,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内报告表》,详细记录事件详情,通过办公系统或专人送达方式提交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报告给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到位,启动应急预案相关程序。

2.外部报告流程: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到报告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内容涵盖事件基本情况、已采取措施、初步判断原因等。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如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包括新增病例、病情加重、波及范围扩大等,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续报,确保上级部门实时掌握事件动态。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进行检查,查看各部门、人员工作执行情况,包括信息记录是否完整、报告是否及时、工作流程是否规范等。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治疗、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治疗,及时通知家长,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

3.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4.暂停学校集体活动,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

5.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照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停课、复课等措施。

(二)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学校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护组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保护好现场,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3.及时通知中毒师生的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4.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查找食物中毒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

1.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后,学校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护组进行初步诊断和救治,并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

2.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等工作,查明病因。

3.根据病因采取相应的治疗和防控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4.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学校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件的处理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将总结评估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包括防护用品、消毒药品、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有效性。

(二)经费保障:学校应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确保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三)人员保障:学校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要建立应急人员值班制度,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到位。

(四) 技术保障:学校应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合作,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技术水平。

六、附则

1.本预案由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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