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开放工作的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2日 15:14

为落实学院关于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完善实验室实验技能训练项目建设,现就实验室开放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实验中心每学期前两周向学生公示本学期可选的实验技能训练项目情况,学生可自由选择任一项目进行实验训练;

二、实验中心在每学期期末向院学术委员会提交下学期供学生选择的实验技能训练项目,并对项目学分、项目验收方法及标准作出规定,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鼓励学生自主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学生自主申报的创新训练项目由相关实验中心负责人确认,报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确认该项目学分;

四、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使用实验室设备的,以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其设备使用时长及频次为评定依据,由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其工作量确定其项目学分。

工学院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