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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试卷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苏冬妹 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试卷考务工作的管理,提高自命题试卷考务工作质量,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自命题试卷考务工作场所要求

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试卷印制、封装等考务工作采取集中封闭方式进行,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属机要保密场所,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内禁止携带和使用手机、照相机、扫描仪等带有拍照、摄像、录音和传输功能的设备。

二、工作清单及考务材料准备

网上确认报名数据下载后,研究生处工作人员按要求对报名数据进行资格审查,剔除不准考名单后编制考生编号,制作各环节工作清单和考务材料,具体包括:

1、清单

1)形式审查、印制、封装等各环节清单

2)自命题科目考生清单

3)考点分拣清单

4)考点考生自命题清单

5)考点地址清单

6)考点考生情况汇总表

7)邮寄机要清单

2、封贴

1)考生试卷袋(小信封)封贴

2)考点邮包(大信封)地址封贴

3)制卷工作袋封贴(一式两份)

4)启封印制交接封贴

3、有关材料准备

1)试卷袋(小信封)打号,试卷袋(小信封)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印制,并提前按规定在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考试时间、报考单位、报考点名称等内容。

2)按科目把试卷袋(小信封)封贴和自命题科目考生清单装入制卷工作材料袋中。

以上工作由两位工作人员完成,交叉复核,确认无误后在相应目录清单上签名。

三、形式审查

试卷原稿形式审查前,应先由研究生处领导确定各科目启用 A 卷还是 B 卷,两名试卷保管员须将启用的试卷、未启用的试卷以及标准答案袋分类保管,分开存放。未经研究生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开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专用信封,不得拆开未启用的试卷。

形式审查由两位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保密场所共同完成,应认真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试卷原稿信封的密封、签字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试卷招生年份、考试科目名称(全称)、科目代码、招生学院(全称)是否与招生目录公布的内容相符。

3、检查试卷大题号、小题号是否正确、连续,每道试题是否注明分值、试卷总分是否符合规定的满分值(一般为100分、150分或300分),页码标注是否正确。

4、检查试卷内容是否有明显笔误,题目导语是否准确,上下页内容是否衔接、选择题选项是否齐全,图、表是否与题目内容匹配等。

5、检查卷面正反面是否都清晰,尤其注意公式、图、表、上下标等清晰度。

每门科目由两位工作人员独立按上述要求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相应清单上签名。有问题的试卷报研究生处联系命题教师修改,并做记录(只记录问题,不记录试卷内容);修改后的试卷须经工作人员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转入后续环节。

四、印制

1、试卷印制工作由两位工作人员承担,印制过程必须始终保持两人同时在场,互相监督,不允许与印制试卷无关的人员进入印制场所。

2、试卷应当使用60克以上白色A4纸印制。印制试卷时,应认真核对试卷的科目名称、科目代码,严格按照使用份数印制试卷,不可多印。印制时每次只操作一门科目,该科目印完毕,试卷原稿装回原信封袋再取下一门科目。印制过程中注意异常情况,如出现机器卡纸、夹带等现象后印制质量、数量是否存在问题。

3、试卷印制后,应认真检查印制的试卷正反面字迹是否清晰,注意图形、公式、上下标等的清晰度,清点份数是否准确,大科目按每50一份放置,余数单独记录。

4、制卷过程中产生的废卷应及时销毁,如有制版纸等不便当场销毁的材料应存入保险柜,由研究生处统一及时销毁。所有与试卷印制有关的材料都不得带离印刷点。

五、封装

试卷封装按科目进行,封装过程中两位工作人员一组,按要求操作,严防错装、漏装。具体步骤如下:

1、按科目领取试卷,清点份数,核对科目代码、名称与清单上一致,确认无误后签字交接。

2、按科目领取试卷工作袋和已打号的试卷袋(小信封)。检查打好号的试卷袋(小信封),对着科目代码清点份数,确保份数准确、所打印的科目代码无误,以免发生混入其他号码的现象。

3、抽查试袋(小信封)封贴和自命题科目考生清单内容,检查封贴是否连续、封贴上的科目代码是否准确,清点份数,确保是同一个科目且份数准确。

4、认真检查每份试卷页码连续、试卷完整,正反面内容清晰,注意防止出现装订错误。

5、试卷折叠后塞半截入试卷袋(小信封)中,科目代码朝上,由另一位工作人员检查后再完全塞入。数量多的科目分每组50一份,试卷采取一份一袋的方式封装,避免出现一个信封塞了两份试卷,另一份试卷为空的情况。试卷袋内仅封装试卷,不得装答题纸和草稿纸等。

6、密封试卷袋(小信封),贴密封签,盖密封章,认真检查避免有试卷袋漏盖密封章。

7、密封好的试卷袋(小信封)贴上该科目的封贴,按分拣流水号排序,使用自命题科目考生清单核对考生姓名、考试编号、报考点代码,清点份数无误后打捆交回保密室。

以上步骤均须两位工作人员交叉复核,确保无误。

六、按考点分拣

试卷分拣环节每组两名工作人员,按考点进行分拣。具体步骤如下:

1、工作人员在考点分拣清单相应考点位置签字,按考点代码领取考点考生自命题清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生情况汇总表》(2份,一份邮寄,一份工作室留用)、考点邮包(大信封)封贴,前二者注意总页码领取完整。

2、凭考点考生自命题科目清单上的分拣流水号找到相应的考生试卷袋(小信封),核对袋面上的考点代码、姓名、考生编号。

3、按试卷袋(小信封)封贴上考点分拣号排序,并核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生情况汇总表》上姓名、考生编号、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考试时间等信息,无误后按单元用皮筋扎捆。

4、在考点邮包(大信封)上贴该考点的地址封贴,交叉复核确认报考点代码无误、份数无误后装袋密封。

5、该环节全部完成后,所有考点邮包(大信封)按机要号顺序排列,试卷保管员须用邮寄机要清单核对清点所有考点邮包(大信封),数量确认无误后及时入库。

七、寄发

1、试卷必须通过机要方式向各有关考点寄发。寄发给各个考点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邮包(大信封)封面要注明“(接收试卷地点)××同志亲启”以及“机密”“非收件人不得拆封”等字样。

2、试卷送往机要局时,必须由两位试卷保管员和保卫人员专车护卫,试卷邮寄后,试卷保管员须将邮寄凭证存入保密室保险柜。

八、回收

1、严格执行机要保密管理制度和机要收发手续。每天安排两位工作人员一组到机要室领取试卷邮包,交接过程中要认真清点,详细登记到达日期、机要编号和机要袋密封情况,登记时应把考点代码写在邮包左上角,同一个考点的邮包尽用绳子或者皮筋捆在一起。

2、邮包登记完毕后须及时放入试卷保密室保存。考生答卷在集中整理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

3、拆封邮包整理时,两位工作人员一组,按报考点清点试卷份数,核对试(答)卷袋数与准考人数是否相符,检查考生试(答)卷袋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情况汇总表》记录的考生信息、考试科目等信息是否相符,交叉复核,确保每个考点考生自命题试卷都回收完整;如有差错,应当有两人以上书面记录,并立即与相关报考点联系核实,查明情况,同时将机要邮件信封、包装袋、纸箱等材料妥善保管,以便核查。如遇答卷遗失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4、核查无误后的试卷袋按单元时间归类存放。

九、整理

1、答卷整理须集中进行,整理时两位工作人员一组,工作场所内至少三人同时在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答卷整理工作要进行全程视频监控。答卷整理工作人员不得带包进入答卷整理场所。考生答卷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不得擅自将答卷带出答卷整理场所。答卷整理场所内严禁吸烟,答卷整理桌面严禁摆放水杯等无关物品,注意防火、防水、防盗、防破损。

2、试卷袋按科目归类,同一科目按回收号从小到大排序,清点份数,确保份数无误。

3、份数确认无误后挑取出缺考试卷袋,仔细辨别,如疑是缺考,但考点并未做缺考标志,两位工作人员辨别无误后盖缺考确认章并签字确认(如无法直接辨别,可开小口确认),缺考情况按考生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登记在缺考登记单上,缺考试卷袋不得拆封,并须多遍检查缺考试卷袋封口是否完好无损,确保缺考辨认与登记无误,并保持此顺序用皮筋打捆。

4、考生试卷袋拆封后,应当检查答题纸上的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是否与答卷袋上的一致,有无漏写、错写。如有上述情况,应当做详细记录,答题纸、答卷袋封面须复印备查,再由工作人员用红色字迹笔补上或者改正,复印件上同时标注出补、改之处。如无答题纸,应作详细记录,并报研究生处领导联系报考点,请协助查看相关录像。

5、答题纸保持考生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注意同一份答卷中页码顺序,单独的夹页可用胶棒粘贴,考生如有另加页,应当与答题纸一并装订,注意答卷不要倒放。清点实考答卷份数,按一定份数分册。考生试卷袋中的试卷仍放在原袋中留存,以便特殊情况时查找,试卷袋按序存放。

6、抽取卷面干净的实考考生试卷放入袋内,一般抽取两份,抽出后在原试卷袋上标注“抽出做样卷”,样卷或试卷上密封线外若出现姓名、考生编号要去掉。大科目视份数适当增加样卷份数。

7、以上工作均交叉复核后装订,注意密封到位,避免倒装、漏装、多装;准确填写装订封面,贴在大信封袋面上。

8、原试卷袋、缺考袋按科目代码顺序分类打捆,贴标签写名字,和答卷、缺考登记表一起交试卷保管员。

9、试卷整理完毕试卷保管员按科目代码清点所有答卷袋,同时放进标准答案,做好评卷前的准备。

十、其他事项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学院研究招生考试试卷印制、封装、管理人员保密守则》的有关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泄露任何试题内容,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以上所有工作环节均应由两位工作人员承担,独立完成,交叉复核。工作中有任何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研究生处领导,情况严重的,研究生处应立即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3、本实施细则是《哈尔滨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学院研究招生考试试卷印制、封装、管理人员保密守则》的细化补充。

4、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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