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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指导性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    作者: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高校生存和发展之本,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和教学管理的中心任务,更构建具有学校特色大学质量文化的终极目标。二级学院既是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又是教学活动过程的直接监督者,还是教学效果的直接监测者。二级学院建立健全完整的教学质量保体系,对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校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有利于凸显学校办学特色,有利于实现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从“一保保障”到“二级保障”转变,有利于二级学院质量保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以《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为参照;以《哈尔滨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体系纲要》为依据,切实推进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运行,实现学校二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证长效机制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建立符合二级学院实际,具有科学、完整、可操作且行之有效的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体系,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保体系的目的是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质量保的任务就是及时发现偏离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学质量保体系的监控不是对教学人员的监控,而是对教学行为及教学管理行为的监控。

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保体系应能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做到事先管理准备过程,事中管理实施过程,事后管理整改过程,然后进入下一循环的管理过程,保证管理的持续改进。

操作性原则: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永恒的主题,坚持以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过程管理、评价反馈为重点,提高教学质量保体系与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提高教学质量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章 建设思路

第四条 建立与完善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教学质量保组织机构

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组织包含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督导组。

1.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领导全面负责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形成二级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分级负责、相互协调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具体行使下列职能:

1)依据学校的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负责制订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计划;

2)组织引导教研室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3)加强对教学质量保障人员的配置与培训工作,为实施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提供有力的人员保障;

4)学院领导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等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各环节的组织与实施;

5)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6)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任课教师修订教学大纲、执行,监督大纲的落实情况;

7)主讲教师负责修订、完善教学大纲并严格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课堂教学秩序,有效完成课程教学内容,保证课程目标的达成;

8)组织师生对主要教学环节进行教、学评价,准确地分析教学过程发展趋势,出现问题及时反馈,促进教学效果的持续改进。

2.教学质量督导组。按照《哈尔滨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队伍。具体行使下列职能:

1)对本学院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监控;

2)对各教学环节及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并及时反馈评价意见,具体内容:教风与学风、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监控,教研室活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质量监控,毕业答辩全过程监控,课堂教学监控,课堂教学资料监控,课程考核资料监控,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监控;

3)组织召开学生教学工作座谈会,提交座谈会的情况分析与总结;

4)及时、客观地向学院领导以及教与学双方反馈教学现状、教学质量等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为教学质量标准的建立提供依据;

5)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在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分析会议,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二、制定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划,在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围绕本单位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色,建立和逐步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应建议包括如下内容:

教学质量保体系纲要文件:该文件作为二级学院质量保体系的顶层设计,是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建议包括质量保目标、原则、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方法保障、持续改进等方面内容。

教学质量标准文件:二级学院教学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二级学院层面和专业层面教学管理标准文件和二级学院教学基本环节标准文件。二级学院层面和专业层面教学管理标准文件应依据国家层面相关政策与法规和学校层面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管理文件制定。二级学院教学基本环节标准文件同样依据国家层面相关政策与法规和学校层面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管理文件制定,具体由备课、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等文件构成。

教学质量保体系执行程序文件:教学质量保体系执行程序文件依据国家层面、学校层面、教学单位层面和专业层面教学质量标准文件制定的操作性文件,包括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以及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等。各二级学院应将本单位全部教学工作中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合理地梳理归类,加强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规范教学工作过程管理,明确各项工作的适用范围、主要职责、具体责任人、工作程序及质量标准,并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

三、形成教学质量监控闭环

二级学院应依据教学质量保体系纲要文件、教学质量标准文件和教学质量保体系执行程序文件开展本单位教学质量保证活动。在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体系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对照教学质量标准,遵循“监测→诊断→反馈→整改”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形成教学质量监控闭环。如:各二级学院依据自身特点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采集专业状态数据,实现专业质量信息常态监测。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展专业核心课程评估,提升课程质量,为专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五章 工作考核

 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包括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质量反馈及效果这三方面共12项:

一、教学质量监控(30%)

组织机构:是否建立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领导;各二级学院是否组建了教学督导组,其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效果是否科学合理;工作监督:是否建立了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小组;各级保证组织是否能明确其工作职能,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

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是否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闭环式教学质量监控运行体系;是否建立了教学管理标准文件和教学基本环节标准文件;是否建立了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执行程序文件;是否具有实施和实施效果支撑材料。

工作监督: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效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教学质量评价(40%)

质量评价体系是否涵盖了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培养计划制定、培养计划实施、理论课教学、考试环节、实践环节、毕业设计等);质量评价体系是否包含多方面的评价信息,如学生评教信息、教师评学信息、教师互评信息、教学督导评价信息、学生学习质量评价信息、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用人单位反馈信息等;说明每种评价的标准、渠道和方式;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三、教学质量反馈及效果(30%)

是否有根据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和持续改进的机制和措施,如文件、规章制度等;信息反馈渠道有哪些,是如何建立的,怎样运行的;教学质量反馈结果是如何应用的,是否对持续改进起到了正向推动作用;制度和措施与评价反馈是否具有相关性;是否有足够的支撑材料。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办法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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