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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录取

哈尔滨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吴文雪 发布时间:2026-04-01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关于调剂工作的部署,为统筹及规范开展调剂工作,结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为:085400电子信息专业085900土木水利专业。共接收调剂名额54。各专业具体接收调剂名额如下(以下调剂计划人数仅为初步安排计划,实际各专业接收调剂人数视调剂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招生类别

方向及名称

调剂缺额

招生学院

咨询方式

0854

电子信息

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12

001信息工程学院

http://www.hrbu.edu.cn/rjxy/

舒老师

 

 

刘老师

 

 

张老师

电话:18845729205

邮箱:cshu@hrbu.edu.cn

 

电话13936437016

邮箱:liuyuan1363@126.com

 

电话:15145001312

邮箱601657857@qq.com

05软件工程

12

老师

 

 

刘老师

 

 

老师

电话:13936250683

邮箱:781980197@qq.com

 

电话:15244616626

邮箱87237092@qq.com

 

电话:13263657651

邮箱:1194597385@qq.com

10人工智能

12

0859

土木水利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8

00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http://www.hrbu.edu.cn/gxy/

高老师

 

王老师

电话:18145656263

邮箱:hxytmyjs@126.com


电话:13614695967

邮箱:hxytmyjs@126.com

二、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如下:

招生专业

专业方向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

0859

土木水利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0703化学071005 微生物学08工学095100 农业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0854

电子信息

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电子信息0803光学工程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5软件工程

0854电子信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

10人工智能

0854电子信息085510机器人工程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

4.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时间与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具体如下:

1.调剂意向采集

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已于327日开通,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查询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48日正式开通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志愿。

2.系统填报志愿

我校首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2026480时,开启时间不低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直接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志愿。

3.接收复试通知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审核并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选。复试通知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给考生,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接收复试通知。复试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见招生学院官网调剂公告。

4.复试材料提交

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按招生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5.确认待录取

通过复试的考生将在研招网平台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四、复试办法

1.遴选规则

招生学院在教育部有关调剂规定和学校调剂工作办法范围内,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专家组将根据规则对调剂考生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对第一志愿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由招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以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的120%。各招生学院须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科学设定差额比例,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调剂复试办法

参见《哈尔滨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https://www.hrbu.edu.cn/yjsc/info/1211/3881.htm及各招生学院发布的调剂复试办法

五、其他

调剂考生须保证学籍、学历等资格审核信息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相关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否则无效。

考生如对我校调剂复试工作存在疑问,可向相关招生学院以及研究生办公室0451-86650386联系咨询。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6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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