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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实施细则
2010/04/22  点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高等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逐步实现哈尔滨学院人文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过程中的重要保证作用,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结合我校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实施目的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以科学理论武装广大学生,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 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据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势,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3. 坚持实事求是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培养人才的特点;

4. 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在继承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路子,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实施目的

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是为了保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是为了保证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系统化、规范化,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是为了有利于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保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到位。

二、教育目标和规格要求

(一)教育目标

教育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个体目标

1. 总体目标:使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树立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崇高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艰苦奋斗和敬业的精神,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创业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勤奋学习,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勤于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立志成才。使学生自觉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从中培养一批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2. 个体目标:依据学生不同的基础条件和发展状况,分为两个层次培养,成为合格的建设者为基本目标,成为合格接班人为高层次目标。

合格建设者:在校大学生应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成为社会的模范公民,能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及所具有的能力、素质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合格接班人:在合格大学生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青年共产主义者。

(二)规格要求

1. 了解中国的历史和国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传统,具有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自觉维护祖国的荣誉、独立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视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立志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而奋斗,做一个忠诚的爱国主义者。

2. 正确理解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学会识别和抵制各种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倾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3. 增强和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4.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逐步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现实社会生活的政治、经济、道德、文化形象,识别各种社会思潮,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5. 树立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为人民服务,发扬对国家和人民的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坚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6.产生强烈的成才动机。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养成良好的学风,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

7.养成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努力做到: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言行一致、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廉洁奉公、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8.具有良好的创业意识。树立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开拓创新、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等观念。

9.具有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真、善、美与假、丑、恶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10.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三、教育内容与实施规划

(一)教育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邓小平理论教育、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历史教育;正确认识当代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的教育;

2.爱国主义教育

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国近代史教育;中共党史教育;基本国情和校情教育;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爱校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维护祖国统一教育;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国内外形势与政策教育;

4.民主、法制教育

社会主义民主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教育;纪律教育;

5.人生观教育

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人生理想教育;人生态度教育;

6.道德品质教育

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7.学风教育学习目的教育;治学态度教育;

8.劳动教育

劳动观念教育;劳动态度教育;艰苦创业教育;热爱劳动人民教育;

9.审美教育

审美观念教育;审美情趣教育;审美能力教育;

10.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个性心理品质教育;心理调适能力培养;

(二)实施规划

教育内容的具体实施按年级进行,学生行政班是开展教育的基本单位。

1.一年级实施规划

施教内容:主要围绕养成教育来开展。进行《大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校规校纪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学习方法教育、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道德修养教育;中国革命史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班风教育。教育目标:帮助学生顺利地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选配好班级干部,养成团结友爱、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的良好班风,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培养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高尚情操。

2.二年级实施规划

施教内容:主要围绕立志教育来开展。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进行国情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继续进行道德修养教育、文明行为的教育、民主法制教育;进行专业思想教育。

教育目标:树立良好的大学生文明形象,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专业思想,树立远大理想,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知法、守法、用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培养为人民服务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

3.三年级实施规划

施教内容:主要围绕成才教育来开展。进行形势和政策教育、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和邓小平理论教育,进行道德修养教育和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结合地方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进行专业教育和成才教育。

教育目标: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充分认识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培养与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等观念,全面培养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攀登科学文化高峰。

4.四年级实施规划

施教内容:主要围绕创业教育来开展。进行国情与形势政策教育和邓小平理论教育,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育,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就业技能教育,知识分子成长道路教育。

教育目标: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正确选择青年知识分子的成长道路,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创业观和敬业精神,作好踏入社会工作岗位的知识、技能准备。

以上各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实施目的是完整统一的整体,有机地贯穿于整个大学过程。在分阶段实施过程中,内容各有侧重,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相互衔接。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人生观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学风教育、劳动和艰苦创业教育,要四年不断线,常抓不懈。

5.五年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参照本规划进行。

四、教育原则与教育途径

(一)教育原则

高等学校德育原则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准则。

1.方向性原则。高等学校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坚持讲政治,对重大原则问题,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坚决同各种错误思潮进行斗争,绝不能任其自由泛滥。

2.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联系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和学生的思想实际;既要注重理论教育,又要注重实践教育,力求做到知行统一。要求实务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

3.继承和创新的原则。高等学校教育,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教育思想和党的思想教育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和成果,要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不断改革内容和方法,不断创造新经验。

4.整体性原则。高等学校教育,要完善科学的工作体系,发挥全体教职员工、各种途径和环节的教育功能,齐抓共管、协调一致,形成卓有成效的教育合力。

5.层次性原则即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目标,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学生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和个体差异,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方法,对症下药,进行针对性教育。

6.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要注重正面引导和说服教育,坚持灌输和疏导相结合,表扬和批评相结合,引导学生以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

7.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管理是强化教育的必要手段,在各项管理、服务中要贯彻对学生的德育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应以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去影响学生,同时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

8.严格要求与热情关怀、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教育者要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对他们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怀,积极主动帮他们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9.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发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两个积极性,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要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彼此尊重、相互学习的师生关系,增强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并不断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

(二)教育途径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通过理论教育、实践教育、日常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多种形式来完成。

1.理论教育

两课教育。通过《邓小平理论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论》、《大学生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知识》、《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等的教学,与实际相结合,要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指导学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让科学思想进头脑,构筑当代大学生的精神支柱。

2.实践教育

社会实践教育。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接近工农,了解国情和社会,增强历史责任感、使命感,在活动中受锻炼,长才干,做贡献。劳动教育。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建校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对广大学生进行劳动锻炼,教育学生热爱劳动人民,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珍惜劳动成果的良好习惯。

军事训练教育。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生活习惯,学习人民军队的好传统、好作风,培养热爱人民军队、热爱祖国的情感,提高国防意识和军事素质。

3.日常教育

⑴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育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除思想政治工作外,还肩负着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是加强教育的必要手段,要将教育与管理有机结合,为教育强化管理,以管理体现教育。政治辅导员(年级主任)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直接管理者和协调者,要深入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

⑵发挥党团和学生会的育人作用。加强党团建设,通过党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培养一批党的后备军和青年共产主义者。要加强对学生会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

⑶开展丰富多采的校园文化活动。要遵循以人为本,修身养性的原则,结合形势政策和学生的兴趣爱好,来建设高雅丰富的校园文化,让学生自发地参与到丰富多采的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

⑷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创建活动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

⑸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报、尤其是网络系统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由学生的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接受。

⑹注重校园硬件资源的潜在作用,加大校园环境等基础设施改善的步伐。用优美的校园环境、高雅的人文景观、催人奋进的标语和宣传口号、受人崇尚的名人塑像和画像去感染、熏陶广大学生,陶冶高尚情操。

4.家庭教育

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优势,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了解和反馈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实际表现,提高对学生的教育效果。

五、组织实施与考核评估

(一)组织实施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由校学生工作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实施。院、系党政领导负责本院、系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结合本院、系的实际情况,增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是衡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情况及教育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措施,是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专业学习等各方面情况的有效手段。

1.各有关单位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

2.大型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实行报告制度。在活动前就活动时间、

地点、内容等书面报告学生工作部,以便监督和考核。

3.考核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内容实施、教育投入和总体效果。

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考评作为学生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统一在每学年初进行考评,并对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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