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毕业生党员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称谓所指的党组织处接转组织关系。
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如果遇到问题或不慎丢失,要在有效期内及时向所去地方、单位或原单位的党组织报告,请求协调解决或补办。
1.毕业生党员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称谓所指党组织处接转组织关系,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新学校或单位组织部门。
2.个别毕业生党员因工作单位改派的,请在组织关系所注有效期内,带上相关证明到学校组织部改转组织关系。
3.若改派时间待定且待定时间将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的,请及时与原学院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组织关系落实到哈尔滨市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
3.组织关系落实到哈尔滨各区、县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
4.组织关系落实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1.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
2.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最终接收单位党组织后,一定要督促接收单位将回执联在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学校组织部。
1.毕业生党员要按此程序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所注有效期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去报到,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书面说明情况,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
3.如果有其他情况,不知如何办理的,可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咨询。咨询电话:87085506。
1.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7号楼431室、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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