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2010-06-18     作者:    点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毕业生党员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称谓所指的党组织处接转组织关系。

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如果遇到问题或不慎丢失,要在有效期内及时向所去地方、单位或原单位的党组织报告,请求协调解决或补办。

一、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毕业生党员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称谓所指党组织处接转组织关系,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新学校或单位组织部门。

2.个别毕业生党员因工作单位改派的,请在组织关系所注有效期内,带上相关证明到学校组织部改转组织关系。

3.若改派时间待定且待定时间将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的,请及时与原学院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二、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具体接转程序:

1.组织关系落实到省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

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人才

2.组织关系落实到哈尔滨市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

市直机关工委----→哈尔滨市人才

3.组织关系落实到哈尔滨各区、县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

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才

4.组织关系落实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区、县委组织部----→街道、乡镇党组织

三、关于回执

1.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

2.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最终接收单位党组织后,一定要督促接收单位将回执联在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学校组织部。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党员要按此程序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所注有效期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去报到,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书面说明情况,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

3.如果有其他情况,不知如何办理的,可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咨询。咨询电话:87085506。

五、相关单位的地址和电话

1.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7号楼431室、2楼)

地址:道里区兆麟街121号(乘83路到市一中下车)

2.道里区委组织部

地址:道里区工部街66号 电话:84550918

3.道外区委组织部

地址: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 电话:88996386

4.南岗区委组织部

地址:南岗区大成街52号 电话:82705517

5.香坊区委组织部

地址:香坊区三和路229号 电话:55662719

6.平房区委组织部

地址: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电话:86501407

7.松北区委组织部

地址:松北一路1号 电话:84010069

8.呼兰区委组织部

地址:呼兰区市政府楼904室 电话:57322702

9.阿城区委组织部

地址:阿城区民权大街41号 电话:5372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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