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文化艺术科研工作任务要求,现启动2012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2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学科包括:艺术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与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文物考古研究,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研究等。有关内容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或文化部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mcprc.gov.cn)查阅】。
2012年度全省艺术规划课题重点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凡承担艺术规划课题研究项目尚未完成者一律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
本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专业专家推荐。
1.各课题组负责人【见附件3项目表】需按要求填报下列①—⑦相关表格【见附件4】,提交结题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
②结题报告书【注:第六页“完成单位鉴定意见”由本人拟好,不需签字盖章】
④课题成果,如教材、论文、课件、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2. 结题研究报告要突出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效果。研究报告要突出:(1)问题提出的背景;(2)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3)主要研究方法;(4)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5)成果及突破点;(6)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
3. 课题成果主件可以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课件等,提交材料同时必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课题成果主件是专、编、译著的,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课题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万以上;课题成果主件是论文的,必须提交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公开发表论文5篇以上。
4. 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全体成员必须2人以上,课题研究时间1年以上,否则不予结题。课题变更需有学会审批的课题变更审批表,否则结题证书按立项审批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