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社科联《哈尔滨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16年以前的科研成果,如果在市历次评奖中未获过奖,经实践验证确有突出价值,也可申报。
二.评选成果类别:
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参评成果类别:专著、编著、论文(含研究报告)
三.奖项设定及评选标准:
评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佳作奖。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可申报青年奖(含在各奖项中,入档比例高于非青年奖入档比例)
四.申报的基本原则
1.参评成果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出版社、报刊正式出版或发表;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社科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活动中获奖,或被有关部门采用,并获得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须附被采用的证明原件)
2.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须经合作者同意后,与合作者共同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多名作者合作的成果,须提交成果完成时署名证明。
3.著作类以版权页署名为准,第一作者(或主编)放弃申报的,可以顺次申报,但申报者完成的工作量须占全部成果50%以上,并要出示第一作者弃权的证明。
4.每位作者最多申报两项成果(含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但只可获得一项奖励。
五. 申报材料:
1.《哈尔滨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附件2)(一式二份),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2. 参评成果原件(一式一份)
3. 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
六.申报时间:
5月12日之前
七.其他说明:
联系人:李桂霞
联系电话:86613792
地址:行政楼223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