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春季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03-10 17:48:45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省级艺术科研规划工作实际,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春季集中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相关要求

1.各课题组负责人需按顺序填报下列①—相关表格(见附件)

封皮

验收目录

鉴定审批书

④研究报告

⑤立项申请书及立项通知

⑥课题成果,如教材、论文、课件、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开题报告

项目年度检查表

结题汇总表

2.结题研究报告要突出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效果。研究报告要突出:(1)问题提出的背景;(2)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3)主要研究方法;(4)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5)成果及突破点;(6)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

3.课题组全体成员必须2人以上,课题研究时间1年以上,否则不予结题。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须在结项材料的最后附情况说明或变更审批表。

4.本次结项将对2016(含)以前立项的项目进行清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按顺序①—提交纸质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注明“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姓名”字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报送时间:331

报送地点:行政楼225室

人:李思博

联系电话:8667337218724633355

 

 

科技处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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