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202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印发<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审查、资金使用管理和保障科学基金申请质量的要求>的通知》予以转发,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申以下纪律和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予以落实。
一、加强科研诚信审查,树立优良学风
从2021年开始,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对申请人代表作的唯一核查标准就是“真实”(即与原文一致),不“真实”的一概不推荐上会。项目申请人应严格按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规定”部分“四、科研诚信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P12-14),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申请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进行修订(2020年9月),规定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三、加强申请把关,夯实申请质量
各单位按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对项目申请严格把关,扎实提升申请质量,切实保障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质量和水平健康有序增长。
科技处
2021年3月
附件:
关于印发《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审查、资金使用管理和保障科学基金申请质量的要求》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