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黑龙江省教育厅超期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9-06-12 14:52: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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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超期未结题科研项目的意见要求,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学院科技处关于已过验收结项期限未结的科研项目处理通知》的要求,现对黑龙江省教育厅超期科研项目进行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下列批准立项还未结题的各类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1、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黑龙江省教育厅青年学术骨干项目

   二、清理措施

    1.请各课题组按照我处《关于组织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http://www.hrbu.edu.cn/kyc/info/1576/3330.htm)要求准备结项材料,并将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每份按顺序排列,无需装订)电子稿上报科技处办公室

2.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申请,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3.清理时间截止到930日,逾期后不再受理验收或终止申请。

    4.对逾期还未结题且没有提交终止申请的项目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采取强制终止处理。

    三、其他说明

咨询电话:87505603

报送地点:行政楼319-1室 

      人:刘  

 

科学技术处

2019年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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