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艺术学科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9-04-26 09:22:48  马洪丽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社科联及省艺术设计协会文件精神,现开展黑龙江省艺术学科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评奖原则、评选范围、学科门类及其他相关规定请参见通知附件1或登录省社科联官方网站和黑龙江艺术设计网查阅和下载。

省社科联官方网站www.hljskl.gov.cn

黑龙江艺术设计网www.hlidesign.org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艺术理论研究成果。《申报表》2份;成果原件1份,匿名原件或复印件1份;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以便评委认定。上述材料应以光盘形式提交相应电子版。

2.艺术创作实践成果。《申报表》2份;此类成果不要求成果原件,以准确反映成果的照片(8寸)、光盘(视频或音频)、展板(A3纸幅面)等形式参评,提交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作匿名处理(即在材料中不体现作者个人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此类成果佐证材料包括作品发表、演出、播出、展出的许可证、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3.按通知文件要求申报者应交纳申报费,所交申报费不予退还。申报费的标准为每项成果200元。艺术创作实践类成果,由于评审条件较为特殊,需要加收180元评奖工作经费(学校代收)。

三、其他说明

申报时间:5月20日前,逾期不予。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纸质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225办公室

联系电话:86673372(内线:4372)

联  系 人:马洪丽

科技处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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