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补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备案材料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组织补报材料工作,请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备案申请补充材料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相关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联系人:刘群
联系电话:86613792
地址:行政楼223房间
附件1: 关于补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备案材料的通知.doc
附件2: 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备案申请补充材料表.doc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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