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省文化艺术科研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启动2017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方向
2017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紧密联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和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发展实践,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深化和拓展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代表黑龙江特色和水平的艺术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方向
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选题可参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的年度《课题指南》,指南中的条目属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文博图专业可根据工作实际,自选题目申报。
三、课题设置和申报要求
本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1日后出生)。共建项目申报无职称限制。
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评审、立项、管理、结项均按照《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5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4)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应超过3人,特殊情况需附说明材料。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凡在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活页单独装订),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科技处
2017年4月28日
报送时间: 5月17日
报送地点:行政楼225房间
联 系 人:马洪丽
联系电话:8667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