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支持与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哈院发〔2016〕36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附件1),学校启动哈尔滨学院第十七届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著作、科研奖励。
二、申报条件
符合奖励标准(附件1);以哈尔滨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知识产权的第一申请人、学术奖励的第一完成人;其成果时限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2份(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检索证明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证书页、摘要页、变更说明等;著作包括封面、版权页等;科研奖励证书)。
2.由各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按照《奖励办法》进行初审,按统一格式填写《汇总表》(附件2)。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份报送科技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3.申报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17日
联 系 人:李桂霞
地 点:行政楼223办公室
电 话:86613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