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创新、创造,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中青年社科人才,市社科联发布《关于申报哈尔滨市中青年社科人才优秀学术著作资助项目的通知》,我校即日起启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研究。基础理论研究专著,须在基础性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独到见解;实际应用研究专著,须对经济、社会、文化等重大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研究学术前沿问题、针对哈尔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领域和具有成长优势的新兴学科的专著给予倾斜。
2、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及其他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出版项目,博士论文未答辩、调研报告未结项的,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1、申报人员为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2、申报者必须是在我市所属部门工作的著作权所有者;凡与市外人士合作的申报者,我市作者必须是该著作第一作者且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3、申报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即可交出版社进入编辑出版程序。
5、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获得省、市社科联出版资助的,市社科联所立项目即自动取消。
1、申请资助的著作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出版政策。
2、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编著,且不少于20万字。
3、资助项目须按要求,统一开本和封面设计,封面右上方标注“2016年哈尔滨市社科联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开本为170×235mm 1/16。
1、申报。申报者需填写《哈尔滨市中青年社科人才优秀学术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符合学术规范的完整书稿清样一部。用A4纸打印。
2、初审。2016年7月15日前,申报者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xykyc@vip.163.com),。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社科联。
3、立项。经市社科联项目评审组评审后,确定为资助出版的优秀学术项目,并与申报人签订《哈尔滨市中青年社科人才优秀学术项目出版资助协议书》。
4、执行。获得优秀学术项目出版资助资格的申报者, 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出版发行,并将20册成书交市社科联。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社科联提出延时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30天,否则取消资助资格。
附件:
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