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科研处工作安排,现启动哈尔滨学院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2.项目成果4套(含原件1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3套);
3.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一式2份(含原件1份)。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
4.《鉴定意见书(汇总用)》(附件2)、《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件3)各1份,附于其后装订;
附件5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