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9-18 08:55:36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工作及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2016年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基础教育申报人取得硕士学位也可)。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选题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推广转化。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和《备案课题审定书》(附件2)。

二、其它说明

报送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和《备案课题审定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报送时间:2016年9月26日

报送地址:行政楼225室

联系电话:0451—86673372

联系人:马洪丽

附件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备案课题审定书.doc

附件3.2016年度备案课题限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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