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哈尔滨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5-10-15 09:02:25  刘群  点击:

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国家级科研项目带动战略,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加强有组织的科学研究,统筹推进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根据《哈尔滨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管理办法》(哈院办发【2024】39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哈尔滨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数量、额度

1.项目类别:本年度受理申报的培育项目分为“社科类”和“理工类”

2.资助数量:计划2025年度培育项目资助6项,理工类3项,社科类3项;

3.资助额度:理工类为20000元/项,社科类为10000元/项。

二、完成时间和结题要求

培育项目周期为2年,培育时间截止到培育项目约定参加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结束。结题要求是:立项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申请或获批国家级相关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全职职工;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无主持的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2.当年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通过初审未获批;

3.在以往承担的各类研究项目中,无延期、终止等不良记录,无学术不端记录。

四、申报程序

1.学院初评:申报人填写《哈尔滨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申请书(社科类)》(附件2)或《哈尔滨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申请书(理工类)》(附件3)报送所在学院,各学院须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院上报:各学院将初评通过的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10月31日前提交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科技处指定邮箱kjc@hrbu.edu.cn,逾期不予接受;

3.评审立项: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项目实行差额评审,遴选结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

五、联系方式

人:刘  

联系电话:86613792

报送地点:行政楼223室


科技处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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