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的《第二十一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黑龙江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鼓励立足龙江省情、服务地方重大战略的特色研究成果,促进基础学科健全扎实、重点学科优势突出、新兴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冷门学科代有传承,引领哲学社会科学界立足实践、发挥优势、释放活力,助力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实现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评奖原则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公平公正、严谨规范的原则,坚持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实际效果相结合,坚持定性评价为主,以量化评价作为参考,坚持基础理论研究标准与应用对策研究标准相区别。加大对青年社科工作者的扶持培养力度,同等条件下注重向青年社科工作者的优秀成果倾斜。
三、成果申报
1.成果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7日(逾期不再接收)。
2.申报成果时限: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课题报告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印发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
历届评奖中从未参评的申报者,其成果规定年限可放宽至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
在此时限内,成果产生时且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个人和单位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3.申报成果的类别和范围: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 编译著包括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普及读物等。 研究报告分为已结项的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已被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采纳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包括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咨政建议等)。
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非学术性成果:年鉴、志书、研究综述、政策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记、回忆录、统计资料等;
(2)教材、教学参考书;
(3)文学艺术创作作品、电子音像作品;
(4)参评过往届社科优秀成果奖成果的增订本(修订本);
(5)著作权有争议或违反学术规范的成果;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7)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8)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不能申报参评,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研究机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干部除外;
(9)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4.申报作者要求:申报者应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合作成果第一作者不能申报的,经授权后可由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申报,且不得再申报其他成果;每名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
5.申报方式:高等院校申报者须向所在高校社科联申报,市(地)申报者可向所在市(地)社科联或所在高校社科联申报,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科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申报者向所在单位申报,其他未成立社科联的单位的申报者可向有关受理单位申报。部分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其他社科研究单位经授权后赋予申报单位权限。以上范围之外的申报者可向省评奖办咨询后通过相应渠道申报。申报者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材料:申报者按照评奖实施细则和方案中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注册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录入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连同各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网络填报:申报人注册登录“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系统”(http://210.46.97.202/)填报成果信息,按系统提示与要求,将所需电子材料作为附件完整清晰地上传。
2.提交申报成果电子版材料(实名+匿名):申报人将电子版材料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用“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实名材料包括:申报表(实名)、成果主件(实名)、佐证材料目录(实名)、佐证材料(实名)、申报者承诺书。匿名材料包括:成果介绍(匿名)、成果(匿名)、佐证材料目录(匿名)、佐证材料(匿名)。《申报表》和成果主件须提交Word版文档。申报成果为研究报告(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的须提供查重报告(实名和匿名)。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
3.提交申报成果纸质版材料(实名+匿名):每项成果须用不带单位标识的档案袋封装。成果的实名件和匿名件要分开装袋,在档案袋上粘贴申报表封面页(匿名袋的申报表中须去掉姓名和单位),标注申报号(评审系统自动生成),成果如有多个档案袋,需标注(一)(二)(三)等。
实名件1份,档案袋粘贴申报表封面页(实名)。档案袋内排列顺序:申报表封面页(实名)、申报表(实名页)、成果原件(实名)、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复印件(实名)、申报者承诺书(填写信息并签字)。如申报青年成果,要求成果发表(结项)时年龄在40岁及以下,合作成果需所有作者均在40周岁及以下方可申报青年。须提交本人及合作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放入实名档案袋中。
匿名件1份,档案袋粘贴申报表封面页(匿名)。档案袋内排列顺序:申报表封面页(匿名)、成果介绍(匿名页)、成果匿名件、佐证材料匿名目录、佐证材料匿名复印件。
成果是著作的,提供的实名件和匿名件须为原件。
联 系 人:杨梓桐
联系电话:86673372
报送地点:行政楼225室
科技处
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