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2025-07-11 09:44:40  王睿博  点击:

按照《哈尔滨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修订)》(哈院办发〔2025〕10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 食品工程  学院 闫慧君 作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的 1 发明专利 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一种基于石墨烯的模块化自融雪路面

二、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二、成果简介

本发明制备的导电形状记忆复合材料具有显著的形状记忆效应,采用模块化导电沥青路面铺装方式,导电形状记忆复合材料填充于间隙处,可以主动迎合路面接缝、裂缝处宽度变化,根据路面环境变化,更好的贴合在模块化自融雪路面单元沥青路面之间,解决了目前沥青路面嵌缝料开裂,渗水,易老化,抗裂性差、形状记忆效果差,形状回复力较小等问题,从而延长水泥路面使用性能和耐久性;氧化石墨烯-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备中通过预处理的碳纤维,界面结合性能提高,碳纤维可以作为支撑骨架有效避免石墨烯的过度堆叠,石墨烯包覆碳纤维表面填充了碳纤维、沥青之间的空隙,经过改性的石墨与沥青结合性提高,沥青的黏接性可以提高石墨与其的碳碳结合强度,从而解决由于模块化路面之间的间隙存在或者随着使用周期的增加间隙扩大等问题,实用性强,具有很高的推广价值。

三、转化方式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

四、成果受让方

哈尔滨古宝科技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转让价款经项目负责人与科技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  10  万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科技成果受让方与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窗体顶端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该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科技处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窗体底端

八、公示期

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王睿博  

联系电话:0451-86673372

 

 

                       科技处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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