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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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培养期为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学期的青年教师开展助讲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06-10 10:04   (点击率:)

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哈院办发[2022]25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安排,组织培养期为2025秋季-2026春季学期的青年教师开展助讲培养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流程

(一)青年教师整理并向指导教师提交助讲培养工作纸质材料,用以制作《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袋》。内容包括:    

1.《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袋封面》(附件1)    

2.《哈尔滨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助讲手册》    

3.公开课教学设计、教案、课件(无固定模板,课件需打印,每页A4纸上打印6页PPT),此项除提交纸质材料外,另需将电子版以“2025-2026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教师姓名”报送所在学院,学院统一上交学校。

(二)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提交的助讲培养工作材料进行形式与内容的审核,完成《哈尔滨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手册》中“青年教师助讲评价表”,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需将《哈尔滨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手册》与青年教师提交的材料一同汇总,上交所属学院;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青年教师需参加下一轮助讲培养。

(三)二级学院对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材料进行审核,填写“青年教师助讲评价表中所属学院意见部分内容,将汇总的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本学期助讲培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附件2),并将助讲培养工作总结word版及盖章PDF版和公开课(试讲)照片(至少5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四)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提交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材料进行终审、存档,并用于跟踪青年教师成长使用。指导教师承担的培养工作量将计入个人教学业绩,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核算后报相关部门予以支付。    

二、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本项工作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存于一个文件夹中,以“2025-2026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jfzx@hrbu.edu.cn。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为崇德楼六楼1619室。

报送时间:626下班前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0451-86613124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610

附件【附件1: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袋封面.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青年教师助讲工作总结docx.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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