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校级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建设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推动我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我校实习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现就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应根据“互惠互利、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签订具体的合作建设协议,并有效执行一年以上。
2.基地建设采取依托、联合、共享等方式,具备满足多专业、跨学科、多功能的综合性实习实训教学需要条件。
3.基地应在行业企业中规模适当、技术水平先进,管理模式领先,有较高的影响力;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良好的社会信誉。
4.基地具备由单纯的学生实习实训功能,发展成为集学生实习与就业、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产学研基地的内在潜力。
5.基地参与相关专业共同制定大学生校外实习培养方案,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基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每年接收一定数量的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实习实训,并选派专人参与具体指导工作。
6.所申报立项单位在实习实训管理机制和模式上有新突破或创新,具有校外实习质量监控体系,并有相应的制度保障。
二、立项建设内容
1.组织机制
项目所属学院应建立由校企双方组成的校外实习基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协商推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顺利开展。校企双方应落实相应的管理和组织机构,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和分工。
2.基地教学条件建设
立项的实习实训基地能够满足实习实训教学任务所需的设备、场地、设施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开放与维护,保证实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3.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立项的实习实训基地能够拥有一支由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并做到对实习指导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确保指导教师全身心投入到实习教学中。
4.实习项目建设
相关学院与实习实训基地能够共同制订符合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以及有助于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校外实习项目。实习项目的开发与设计应体现科学性、行业性、独创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
5.实习质量的监控体系
基地能够保证建立和完善校外实习质量监控体系,共同组织参与对学生校外实习的考核、管理与监督。
三、申报评审
各学院应以学科专业发展定位规划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实际为依据,在已签约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中择优遴选申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作为校级首批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
四、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专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合作研究成果、调研旅差费、研讨会议、双师型师资培养等支出。学校根据基地规模大小、涵盖学科、专业跨度和建设情况,每个立项建设基地给予5万至10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五、其它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哈尔滨学院首批校级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一式二份),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20日前报送到实践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wsjk@126.com联系人:陈涵 电话:8664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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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首批校级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