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基层统计报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工作,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所附表格的填写要求和说明,如实、全面、准确地填报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数据。
2.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统计工作进行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高等教育统计指标解释及填表范例》(附件3),按要求填报。
3.各有关部门要上报电子版和打印稿各一份,并自留底稿。
4.统计数据要注意作为部门资料按年度保存,同时也便于以后需要时进行核对。
5.填报“2015年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数据时,要注意保持与“2015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填报”数据的一致性。
6.请各有关部门统计员于10月16日下班前,将统计数据经单位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党政办公室(行政楼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