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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尔滨学院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5-11-03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3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4年立项的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项目结题验收采取学院验收和学校复审验收两种方式进行,项目验收结论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学院验收。项目组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或《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并准备相应成果佐证材料。各学院组织专家集中对各项目组所提交的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填写《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

学院验收结束后,除汇总上报项目验收书外,还需结合项目验收内容和项目验收实际,形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报告》(附件4)。

2.学校验收。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办公室将对此次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校级审核验收。其中,省级项目审核验收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复审验收。

三、结题验收要求

详见《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相关要求》(附件5)。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11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结题验收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204室),邮箱:jwsjk@126.com

附件:附件1:省级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2: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3:哈尔滨学院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报告(框架).doc

附件5:哈尔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相关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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