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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作者: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学校《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16]10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黑组通字[2016]62号)《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哈组通[2017]14号)要求,现就学校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格按规定环节进行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集中深入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报告,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使党员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深刻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根本要求,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要做到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坚持与有分歧、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反复谈。谈心谈话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讲问题,泛泛而谈。同时,通过发放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主动征求师生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3.要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对照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党员义务,深入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不遵守党纪党规,道德品德失范、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教师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师德师风滑坡等问题;学生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入党动机不端正、理想信念不坚定、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等问题;机关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大局意识不强、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后勤服务部门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对待师生态度冷漠、服务不优、保障不利等问题。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每名党员都要条目式列出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党支部要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审查,对不合格的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逐个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直面问题、落细落小,防止以道理代替问题、以建议代替批评、以班子代替个人,真正达到既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进一步完善问题清单。

5.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支部班子成员要分别全程参加党小组活动。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剖析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帮助、带头批评其他党员;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出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用批评抵制批评,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要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督促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在评定后3个月内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制定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上报党总支,党总支汇总后3月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切实加强组织指导

1.压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及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委组织部深入各党总支和党支部,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流于形式、出现偏差。

2.确保全面覆盖。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对个别软弱涣散、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上级党总支要先整顿再开展。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部署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创新评议办法。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尝试评议党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在评议标准上创新,结合基层实际,进一步丰富细化评议内容,列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标准的具体情形,科学设计评议流程和表格,增强评定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拓宽评议范围上创新,突出抓好部门审评和自我批评两个关键环节,探索试行相关部门审评、党员自评、自我批评、集中互评、组织评定等方式方法,对评议结果实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结果运用上创新,对评议认定的优秀党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表彰;对表现较差或限期整改的党员,要确定帮带联系人,实现帮助转化;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创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达到表彰先进、转化后进、教育党员的目的,激励广大党员找准问题、认清差距、明确方向,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扎实推进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切实使党员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思想受触动、行动受鼓舞,党的观念有增强、党性修养有提高。基层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学校发展建设的实践中来。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充分利用校园网部门平台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微信平台等载体,做好宣传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全校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各党总支总结梳理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330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中共哈尔滨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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