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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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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09-06-04  

各二级学院:

为了庆祝建国60周年,积极响应教育部在全国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号召,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鼓励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经风雨、受教育、长才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将利用暑期开展大学生立足校园、走向社会、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就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注重实践、拓展素质、服务社会、报效祖国”

二、主要活动形式

1、社会调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通过社会调查、经济考察等形式,了解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关注百姓生活质量的变化。结合调研结果及自身专业特长,形成切实可行的调查报告。

2、志愿服务: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送温暖、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引导学生把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化作关爱家庭、关爱他人、奉献家乡、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

3、自主创业或就业锻炼:由学生自发组成个人或团体,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与协作能力,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实践指导,在实践中培养应变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充分体会到社会生活的实质内容,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09年7月20日—2009年8月20日

四、具体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学生锻炼自我、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形成全院师生高度重视暑期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切实把“我爱我的祖国”主题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置、贯彻落实,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抓好结合、讲求实效。各二级学院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大学生尤其是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在暑期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使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巨大变化的了解和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学院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和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育人活动,增强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

3、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和部署这项工作,并教育学生加强安全防护意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4、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宣传暑期社会实践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经验,总结、宣传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学生典型,在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照片、影像、综述等材料于2009年9月15日前报予团委。

学生工作部、团 委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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