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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2010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2010年08月30日 09:38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省高校工委的部署,根据学校党委《哈尔滨学院学习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对2010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省委对全省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的“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总目标要求,从我校的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形成良好学习风气,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增强领导发展能力,加速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方法和步骤

2010年,我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动员启动。制定《哈尔滨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和《哈尔滨学院2010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学校和各党总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和分工;在调研的基础上,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方案,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第二阶段(6月上旬—11月中旬),整体推进。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从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出发,广泛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具有特色的学习活动;以校、院(处)中心组学习为牵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来促进学习型大学、学习型院(馆)、学习型处(部、室)、学习型系(部)、学习型教研室、学习型班级建设。要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加强深入调研,相互交流经验,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第三阶段(11月下旬—12月末),考核总结。按照党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目标要求进行自评和总结,在全校推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为下一年度的建设活动打下良好基础,并按照总体建设目标要求对2011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做出安排和部署。

三、具体活动安排

1.召开全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全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各党总支、支部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时间:6月上旬。

2.学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各单位进行调研指导,检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时间2010年6月、10月。

3.深入开展理论和学术研究活动。一是按照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要求,加强学术研究工作,健全学术研究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研究风气。二是按照哈尔滨市委宣传部要求,组织和实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研讨活动,大兴理论研究之风,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素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研究活动和实践活动。

4.开展读书月活动。拟定于10月在全校师生中开展读书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处(室、部)、学习型班级建设。

5.召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汇报会,汇报交流各党总支、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时间:2010年11月。

6.坚持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理论宣讲团的作用,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在全校开展理论宣讲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列入党政工作重要日程,切实抓好抓实;以党总支为单位成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机构,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第一负责人,党政工团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突出重点,服务中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大局。在建设过程中要以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把创建文明单位和争先创优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始终突出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发展这一主题,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实现“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推动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和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落脚点。

3.求实创新,学以致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紧密联系学校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充分体现“管用、有效”的要求,不搞形式主义。要注意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中培养和发现典型,通过典型全面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4.分段实施,逐步推进。按照省委、市委、省高校工委三年建设目标要求和学校的整体工作部署,做好年度和三年建设规划,做到精心安排、科学组织、循序渐进、逐步推进。通过建设活动,实现广大党员学习理念进一步树立,思想理论素养进一步提高,推动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学习风气进一步转变。

五、保证措施

1.成立哈尔滨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孙列兵

副组长:杜友、宋要武、王利民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于永红、王骞、王峰、王效红、王海涛 孔令伟、方永秋、田培成、冯丽杰、刘鸿达、刘刚、孙国辉、毕永贤毕伟林、张文彦、张虹、李惠男、秦力、高海滨、贾春雷、聂鑫、郭显举、郭志鹏、黄丽丽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郭显举

副主任:刘刚、张虹、黄丽丽、刘振清

成 员:李德生、李铁岩、孙亮、张学军、吴立刚、赵爱萍、徐敬龙、盖艳红

2.成立哈尔滨学院理论宣讲团

团 长:郭显举 党委宣传部部长

副团长:吴伟东 政法学院院长、教授

刘振清 政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成 员:于永红 学生处处长、教授

李惠男 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

姜秀英 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周惠杰 政法学院教授、博士

孙丽颖 政法学院教授

李景曈 政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韩丽君 政法学院副教授

陈春红 政法学院副教授

刘晓文 政法学院副教授

杨晓静 政法学院副教授

李雪娟 政法学院社科部教研室主任

宋 阔 政法学院副教授

王连青 财经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安慧玉 政法学院副教授

3.建立目标评价体系(见目标评价考核表),实施目标考核,以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

附: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目标考核表

考核内容

目标要求

分值

基础工作

领导重视、活动规划科学、责任明确、安排周密为优秀,每缺一项降一等次

优秀9~10分;

良好8~9分;

中等6~8分

中心组理论学习

计划科学、组织严密、主题明确、形式多样、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优秀,每缺一项降一等次

优秀9~10分;

良好8~9分;

中等6~8分

理论研讨活动

广泛参与,成果突出、活动效果好为优秀,每缺一项降一等次

优秀9~10分;

良好8~9分;

中等6~8分

党员和职工理论学习活动

形式新颖、成果突出、广泛参与、收效明显为优秀,每缺一项降一等次

优秀9~10分;

良好8~9分;

中等6~8分

业务学习和学术活动

紧密联系专业、学科建设和教学实际、开展业务学习、科研活动、学习风气浓厚、学术成果突出为优秀,每缺一项降一等次

优秀18~20分;

良好16~18分;

中等12~16分

载体和形式创新

创新载体、形式多样、突出专业和部门工作特色、效果好为优秀,每缺一项降一等次。

优秀18~20分;

良好16~18分;

中等12~16分

创建学习型科室、学习型系(部)、学习型班级活动

广泛参与、形成机制、实际效果好为优秀,每缺一项降一等次

优秀9~10分;

良好8~9分;

中等6~8分

群众反馈意见

测评满意率是90%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80%为中等;70%以下为差。

优秀9~10分;

良好8~9分;

中等6~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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