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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哈尔滨学院联合培养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015年03月18日 08:21  

一.调剂原则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一类地区原报考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2.调剂考生报考专业须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业务课科目一般应与拟申请调剂专业(附件1:2015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业务课科目相近或相同。

二.调剂专业

1.经济类相关专业: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区域经济学。

2.法学类相关专业:政治学、社会学、民俗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史学类相关专业:专门史、世界史。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将调剂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并及时查看学校回复。

四.其他说明:

1.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安排复试,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哈尔滨学院科研处网站查看最新复试安排公告。

2.由于调剂过程中名额有限,请符合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第一时间申请调剂,提高成功率。

3. 咨询电话:0451-86673372

4. 联系人:李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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