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哈尔滨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高校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的统一部署,学校制定了《哈尔滨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各学院(部门),请认真贯彻执行,开展好2025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如遇政策方面和软件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86656089。
附件:哈尔滨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哈尔滨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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