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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2月27日

各学院: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17〕3号)要求,为保证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开学条件保障工作

1.各学院教职工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及时到岗。院领导、辅导员及有关教师要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宿舍,及时掌握新学期学生返校情况。

2.开课前,要将本学期使用的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杜绝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材和教辅材料行为。

3.对全校教室卫生环境、多媒体设备,教学设施(桌椅、黑板、讲台等)以及实验室进行排查,确保设备设施符合教学需要,保证正常使用。

4.对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进行排查、走访,确保基地条件满足教学计划要求。

5.认真科学地编排好课表,并予以公布,让每位师生周知,确保出勤率。严禁随意调课、串课,调换上课地点。

6.认真做好教学文件(教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件、教材)的检查以及新开课和新教师的备课试讲工作,严格执行任课资格审核制度,特别是对外聘教师授课资格的审批管理。

二、做实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

1.院领导要深入新学期的第一堂课开展听课、评课,高度关注教师授课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的总结工作,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2.加强教学管理,维护良好教学秩序。

3.开展师德教育,加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宣传学习。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学院于3月3日前将检查报告电子版和纸介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赵慧春,联系电话:86631738,电子信箱:1147010967qq)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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