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宣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中宣发[2000]10号)和哈尔滨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哈发[2001]7号 )文件精神,根据《哈宣通[2001]12号》文件要求和规定,结合哈尔滨学院实际,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经修订完善重新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建立学院党委和处级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
(1)成员构成。学校党委中心组由校级党政领导、党委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各院(馆)中心组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馆长)、副院长(副馆长)、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等组成;教务处、总务处、继续教育处中心组由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及有关人员组成;党政机关各党支部中心组由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和所在支部处级干部组成。
(2)组织领导。学校党委中心组设组长1人,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设副组长2人,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处级单位中心组设组长1人,由党总支书记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设副组长1人,由行政负责人或同级副职担任。各级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中心组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考核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对中心组理论学习负全面责任。
(3)设立中心组秘书。学校党委中心组设秘书组(秘书3人),设秘书组长1人,由党委宣传部长担任;处级单位中心组设秘书1-2人。各级中心组秘书的职责是:协助中心组组长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协助中心组组长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供学习资料,推荐学习书目,整理通报中心组学习信息和成果,建立和管理学习档案。党委中心组秘书组除担任上述职责以外,还负责对处级单位中心组学习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二、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和任务
(4)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中心内容,特别要注重学习邓小平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联系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要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抓住邓小平理论精髓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理论核心,把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要选读一些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科学体系,并努力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5)近阶段,重点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建设等一系列论述。通过学习,自觉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和领导水平。
(6)学习党的代表大会、中央全会及其他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重点学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和文献。要把党的十六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的学习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同学习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相结合;把学习高校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理论,同学校自身的发展建设实际相结合,探讨学院的改革与发展规律。
(7)学习教育理论、管理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尤其要结合本职岗位有所侧重地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如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法律、教育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切实丰富和打好坚实的思想、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坚持理论学习计划制度
(8)各级中心组学习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结合学院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在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提出各阶段学习内容和实施意见;中心组成员也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初报市委宣传部和讲师团,处级单位中心组学习计划于年初报学校党委宣传部。
(9)明确各个阶段的重点学习内容。各级中心组对重要学习内容,要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在保证原计划实施的同时,及时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适时调整和充实学习内容。
(10)学习计划的制定要从实际出发,把学习与提高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坚持集中学习研讨、理论辅导和自学相结合
(11)集中学习研讨要同贯彻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相结合,围绕哈市和学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集中学习研讨。要根据省、市委各年度对理论学习的要求,设计每次集中学习的专题,安排学习内容。每次学习时,集中研讨1-2个理论问题,指定中心发言人和重点发言人。
(12)建立专题报告和辅导制度。为了深化理论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地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或理论辅导,以便使各级干部更好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解决认识问题和疑难问题,真正把中心组学习引向深入。学校党委中心组每学期举办1~2次专题报告或理论辅导讲座,年度安排不少于2次。
(13)自学是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各级中心组成员都要制定自学计划,自觉开展读书活动,并于年初报同级中心组秘书组备案,以备接受上级的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除按市委规定学习必读书目以外,还要针对改革发展实践和思想认识等实际问题,有计划地读一些书,弄懂若干理论问题和观点,用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五、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
(14)学校党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隔周安排一次;处级单位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各支部可以根据党委各个阶段的理论学习计划自行安排。
(15)学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年度自学时间不少于3周,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2天;处级单位中心组成员年度自学时间不少于12天,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1天。
(16)做好读书笔记,加强理论研究。党委中心组成员、处级单位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参加理论研讨活动,不断提高理论学习效果。
六、建立中心组理论学习考勤制度
(17)各级中心组要加强对集中学习的考勤和管理,保证学习的出勤率,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准告假;对确实因工作或特殊原因有一些成员不能出席学习,若缺席人数超过三分之一,要暂停集中学习,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18)建立考勤登记簿,如实记载出缺席情况。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缺席时间、及批准人等内容。对连续两次以上不参加集中学习的,或累计超过2天以上(外出除外)的,当事人要向中心组组长书面说明理由和情况。
(19)中心组成员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累计超过2次的,本人要向同级中心组组长作书面说明;累计超过4次的,按照市委要求向上级党委有关部门做出书面说明。
七、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
(20)按照市委要求,学校党委中心组于当年7月上旬和次年1月底前,向市委宣传部和讲师团报告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处级单位中心组每年年底前向学校党委报告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
(21)认真执行市委提出的预报制度。学校党委中心组在每年度、学期理论学习安排后,由秘书组将学习内容、研讨专题计划及时报市委宣传部和讲师团备案;处级单位中心组年初或学期初将学习内容和研讨专题报学校党委宣传部。
(22)学校党委中心组秘书组,负责将集中学习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和讲师团;并按季度向有关部门报送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基础数据及有关情况,及时向各处、部、室,各院(馆)通报党委中心组集中研讨的问题及成果。
八、承担专题报告,开展交流活动
(23)党委中心组成员除在本中心组互相交流学习体会以外,每年都要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适时向师生作专题学习报告或理论辅导。
(24)各级中心组秘书组要负责将同级中心组学习成果或研讨的问题通过传播媒体,如报刊、简报、纪要等及时向下级或群众通报;对优秀成果向市委主管部门推荐和在校内推广。
九、建立中心组秘书联席会议制度
(25)处级单位中心组均为学院中心组秘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党委中心组要根据理论学习需要,及时召开中心组秘书联席会议,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学习中的问题,以推动两级中心组学习的深入开展,提高学习质量。
十、加强学习管理,建立学习档案
(26)学校党委中心组和处级单位中心组,要搞好中心组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档案种类包括:中心组集体学习档案,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中心组学习资料档案等;基本要求是:有文字记载、有录音录像、图片等;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学习通知、学习记录、领导讲话、学习成果、学习资料、形成的决议、发布信息稿件等。
(27)各级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内容要整理立卷,做到数据准确、记载齐全、完整真实、分项立档。学校党委中心组将在每年市委检查之前,抽查处级单位中心组学习档案。
(28)个人学习笔记由中心组成员自己使用,并妥善保管。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在每年市委检查之前集中收看,由中心组组长检查审阅,在市委检查组阅后返回;处级单位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每年在市委检查期间集中收看检查,阅检并做好记载后返回。
本制度所列内容,如市委出台新的规定和要求,将以新的规定和要求为依据再作修改。